“你們都不要想多了,好久不見,我隻是想表達一下我現在相聚時的表情。”
呂薇薇搖點頭,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樣道:
“金刀,既然話都說出來了,我倆就打個賭,你敢嗎?”
傳聞金刀要來,賀春淳早早就騰出了一間最好的包房。然後,想都冇想,又給呂薇薇把電話打疇昔。隻說了一句話,呂薇薇便拎包過來了。
“不曉得,寫誰不寫誰,不是作家說了算,而是劇情需求。”
“哥兒幾個,咱這位小mm,不是受甚麼刺激了吧,如何都變成哲學家了一樣啊!”
不管呂薇薇對他是好是壞,金刀一如既往的對這個始終跟在前麵的小跟屁蟲,表示得可有可無。
很多時候,他們從不去表達,也都在內心清清楚楚,不管如何竄改,這一輩子他們都是相互最親的親人。
頓了頓,目光下認識看向一臉烏青的賀春淳,這才吐出重重的後三個字道:
但這時的小個人,還是當時的小個人嗎?
“好mm!”
“我明天來,就是要跟你們宣佈我的一個決定――我,也要當作家!”
正想偃旗息鼓,誰知,呂薇薇卻像明天專門來跟金刀懟上了普通,俄然瞪視著他,大聲挑釁道:
當一小我喜好一小我,特彆是你喜好的人對你並不感冒。如許的日子另有好日子過嗎?
這傢夥,從小都是悶頭動腦筋的陰人,咬人不出聲的小公狗。
“薇薇,你到時候會把我寫出來嗎,會寫成啥模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