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泰國牌商生涯_第一百一十章 律師的力量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我問他,兩百塊的佛牌,賣出八百的高價,算不算獲咎人?二叔趕緊說:“當然算,你這的確就是欺騙,快奉告我是誰!”

我看著他,問:“甚麼事情?”

狀師笑了笑,說:“因為我需求當事人的高度共同,這是一個來由,莫非,你就那麼喜好呆在內裡?”

我精力一振,問:“那壞動靜呢?”

我俄然想到了一些東西,便說:“當時我和學姐一起出校門的時候,應當被監控錄了下來,細心找找的話,或許還能找到人證!”

我衝動的說:“對對,我冇出來過,必定不會有線索的!你真的很短長,我如何冇想到這兩件事!”

“不成能!”我驚呼一聲,說:“宿舍裡如何能夠有那東西?我不曉得!”

狀師說:“我信賴你不曉得,但差人不是我,也不是沈先生。他們想破案,以是隻會信賴本身找到的線索。就目前來看,你身上的懷疑實在已經充足下發批捕令,幸虧我熟諳一名公安廳的帶領,通過他施加一些壓力,臨時搞定了這件事。但是,我們必須尋覓到充足的線索,才氣完整洗清你的懷疑。因為被害人的父親,也正在四周活動,激烈要求正式逮捕你。現在我們就是在搶時候,看誰能先找到有效的東西。”

狀師嗬嗬笑了一聲,說:“你這脾氣,和沈先生挺像的,不虧是叔侄倆。跟你直說吧,好動靜是,警方冇有充足的證據告狀你,我已經幫你辦理了保釋手續,頓時便能夠分開了。”

坐在狀師的車上,我忍不住問他:“現在到底要做甚麼?”

狀師嗬嗬笑了聲,又接著說:“但無益歸無益,這還不敷。最首要,是你的殺人動機。如果這一條被顛覆,那差人找到再多證據,也隻是揣測,不被法律承認的。”

“但是,這些你一小我也能做啊,為甚麼還要我出來?”我迷惑的問。

“以是才需求你共同啊。”狀師說:“彆墅裡的事情,我大抵聽沈先生說過。你起首要找到那位曾幾乎被侵犯的秦蜜斯,請她出來作證,證明你當時進入彆墅,是見義勇為。彆的和你的兩名室友,一起去病院做個鑒定。他們必須承認,曾在餘文林滅亡的當晚,與你產生爭論,併產生誤傷。以後,沈先生帶你去病院治傷。我要拿到病院的檔案陳述,並調取當日的監控,證明你冇有作案時候。冇有作案時候,那麼殺人動機也就不存在了,這是一種從側麵顛覆的體例,固然費事,但很合用。”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