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泰國牌商生涯_第一百零八章 圈套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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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是又如何樣,莫非在那上學就代表有罪?

差人很對勁我的呆愣神采,持續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夜晚,你與一名陌生男人同時分開黌舍,直至第二日淩晨纔回到黌舍。在此期間,餘文林被人挖出雙眼,割下雙耳,切了舌頭。以後,你與那名陌生男人再次進入餘文林的彆墅,並報警。因為冇有充足的證據,並且你與本地的某位警方高層有所聯絡,以是很快被無罪開釋。”

殺掉兄妹倆,然後借柳學姐,讓我“剛好”呈現在凶案現場。我的統統解釋,都冇法自圓其說,差人不會信,彆人也不會信。統統人,都會把我當作凶手,那麼,降頭師的懷疑,就被轉移了。

“你們的人剛纔奉告我,科罪貧乏兩樣關頭事物。一個是殺人手腕,一個是殺人動機。我想問,為甚麼要殺她?我底子就不熟諳她,莫非變態到跑大老遠來殺一個陌生人?”我有些情感衝動的大呼。

想明白這一點,我感覺事情更加毒手了。對方能心機周到的設下這類騙局,估計已經把統統與本身有關的證據都消弭了。而就算我把本身猜想到的事情說出來,差人也隻會以為我在為本身強行擺脫。因為,他們已經找到了我的殺人動機。

如何會那麼巧?

差人猛地一拍桌子,瞪起眼睛,說:“你和他有那麼大的過節,竟然敢厚著臉皮說不熟諳?見過扯謊的,但冇見過這麼冇程度的!”

以是,門生的身份,對此時的我來講,並不是甚麼上風,反而成了警方思疑的另一個來由。

和痞子學長的爭論,是確有其事的,而因為如許的爭論抖擻殺人,並不算多離譜。在學習與失業兩重壓力下,很多門生的精力狀況都不穩定,遭到激烈刺激產生殺意,再普通不過。特彆是零四年的馬加爵案,影響甚是卑劣,乃至於全都城對門生的精力方麵高度正視,以防此類事件再次產生。而後很長一段時候裡,網上都風行著一句話:“感激室友四年不殺之恩!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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