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泰國牌商生涯_第一百零八章 圈套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但是,痞子學長的事情,是一件不測。至今為止,我都不曉得是誰折磨的他。至於明天的那具女屍,我更冇想到,她是痞子學長的mm。

差人又問:“你還記得餘文林嗎?”

我愣在當場,然後痛罵:“你們的確就是放屁!這是誣告!甚麼原則,你們臉都不要了嗎?竟然敢給我假造罪名!”

他站起來,走到我身邊,緩緩彎下腰,說:“甚麼是殺人動機?統統有能夠讓你產生暴力偏向的行動,都是動機。你因情生恨,對他停止慘無人道的折磨,然後還不解恨,趁著她mm在鄉間養傷,且單獨一人的時候,偷偷潛入房間,將其殘暴殛斃!這就是整件事的本相,而你,就是凶手!”

差人又問:“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你在甚麼處所?”

“你們的人剛纔奉告我,科罪貧乏兩樣關頭事物。一個是殺人手腕,一個是殺人動機。我想問,為甚麼要殺她?我底子就不熟諳她,莫非變態到跑大老遠來殺一個陌生人?”我有些情感衝動的大呼。

見我沉默不語,那位差人走回桌子前,點上一根菸,說:“該坦白了吧,實在冇需求遲延時候。如果你有充足的來由,我們是能夠考慮對你從輕懲罰的,比方豪情殺人啊,侵占過當啊,這些都不會判極刑。以是,說說吧,如何殺的她?”

以是,門生的身份,對此時的我來講,並不是甚麼上風,反而成了警方思疑的另一個來由。

和痞子學長的爭論,是確有其事的,而因為如許的爭論抖擻殺人,並不算多離譜。在學習與失業兩重壓力下,很多門生的精力狀況都不穩定,遭到激烈刺激產生殺意,再普通不過。特彆是零四年的馬加爵案,影響甚是卑劣,乃至於全都城對門生的精力方麵高度正視,以防此類事件再次產生。而後很長一段時候裡,網上都風行著一句話:“感激室友四年不殺之恩!我錯了!”

差人很對勁我的呆愣神采,持續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夜晚,你與一名陌生男人同時分開黌舍,直至第二日淩晨纔回到黌舍。在此期間,餘文林被人挖出雙眼,割下雙耳,切了舌頭。以後,你與那名陌生男人再次進入餘文林的彆墅,並報警。因為冇有充足的證據,並且你與本地的某位警方高層有所聯絡,以是很快被無罪開釋。”

我的氣憤是有來由的,因為從始至終,我都冇傷害過任何人。如果有人因我受傷,那也是佛牌的啟事,如何能算在我頭上?是以,差人的話,天然被我當作莫須有罪名。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