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孃舅約了派出所的幾小我用飯,我也在場!派出所的副所長說,這個事往大了說,能夠按用心傷害辦理,能夠備案,但是啟事比較特彆,並且有大眾瞥見事情顛末,按治安懲罰條例措置比較合適!如果對方情願通過民事調度補償的體例措置,那就簡樸多了!
因為當時另有其他一些在社區門口談天的人瞥見事情的本相,但那女人還是在和我叫喚著!我說你報歉便能夠了,我冇要求太多!她回絕,並且持續唾罵我!
細心想想我也太不是人了,打了人家孩子以後又打了孩子他爹,然後孩子的哥哥也被我打了,當然我也被他們打了,現在我就等著民事補償和法律告狀了!不過,明天打的很爽,闡揚的很好,特彆是在廁所裡,的確是暴力美學的典範之作,可惜冇有DV拍下來!
我也不曉得如許做是對是錯,或許有人說你脫手就是不對,並且還是個小孩子,但我試問一下,如果我扔磚頭砸了阿誰女的,我不報歉她是否能夠就如許算了,因為論春秋,在她麵前我也是個孩子!有人能夠會說,小孩子懂甚麼,不過是砸了你一下,但我要說,他為甚麼敢砸我,並且砸到了人還敢挑釁的叫喚,不是家長耐久的放縱寵嬖他敢如許!我脫手的確是分歧適倫理品德,也違法了法律,但是,我想不到更能宣泄我情感的體例了,我在父母眼裡也是個孩子,俺才22!我當時想連阿誰女的一起踢了,但是我不敢,如果踢一個成年人,我會用上10分力量,估計那娘們讓我一個下劈劈上,頭蓋骨都得碎了,而踢阿誰孩子,我隻用了七成力,並且用的是腳的前端,冇有效腳弓去踢,如果用腳弓踢,我有掌控一下把那NB孩子踢死!
下午我又去了病院,此次對方的反應讓我很奇特,不再和我談補償題目,而是要究查我刑事任務!我說你們是不是讓哪個NB狀師給忽悠了,說的都是專業詞彙,和真的一樣!成果公然讓我言中了,對方真的找了個狀師來和我談!人家狀師非常講事理,收人財帛與人消災,和疇昔的殺手冇彆離!狀師說,如果我情願補償孩子的醫療費,營養費,補課費,心機教誨費,這費那費。。。。。。。。。。。和孩子父母的精力喪失用度總計15W元的話,他的當事人能夠免於告狀我!不然,將遵循刑法甚麼甚麼條的去告狀我,並要我承擔統統訴訟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