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兒在內裡玩瘋了,得好好把明天學的東西複習一遍。
一起上,楊九把這匹棕馬寶貝得緊。
汗血寶馬長得都雅,體力好,耐力強,速率快,又耐渴,行軍兵戈的時候真要有一個百人汗血寶馬的馬隊,絕對能踏平一個步虎帳。
彷彿感遭到楊婧對它的不待見,棕馬打了個響鼻,楊九從速拉緊了韁繩,這馬的力道,不是普通的大。
但是,寫的卻並不是方塊字,而是在字頂上標上拚音。他把統統的字都注了音,眉眼才笑了起來,公然這些不太熟諳的繁體字標上拚音後,順暢多了。
大早晨的,大夫人親身帶了銀耳羹到書房看楊九,見楊九當真的練字,又考校了幾句經義,內心的石頭才落了下來,“九郎,你的學問大伯母雖是放心,但還需更加精進纔是,跑馬倒是能夠,但莫要受傷,也莫要分了精力。”
三人策馬往汴都城去,但是,楊九的馬,卻悠然輕鬆的邁著馬蹄,不急不緩的小跑,就像是在享用普通。楊九忍不住啞然,這馬,還真是成精。
“一見那身穿火紅衣服的少女,便曉得該是楊家十一娘!”青年的聲音清冽,骨節清楚的手指端起茶杯悄悄放在唇邊。
楊十一如何都想不通,這匹馬幸虧那裡,眼中一點戰意都冇有,很較著的就是一匹廢了的戰馬,如何就能跑得那麼快呢?
“雅茹說這馬是宗俟執意要的,還幫宗俟贏了李將軍的孫子。”大夫人沉默。
楊九如此吃力的拉馬,倒是讓楊婧有一種楊九好弱的錯覺。
楊九也不跟楊婧爭論,這匹馬,是真的通人道。還是一匹想重回疆場的馬,他當然得攥在手裡。這麼好一匹馬讓它老死在安陽侯家的草場,實在可惜,還不如撈出來呢。等他今後考了功名,就帶著這匹馬闖蕩江湖,那才叫真正的過日子。
世人走得慢,棕馬便溫馨的跟在楊九跟前,眼神安靜。
不過現在人多,也許是他走眼了。
三人騎著馬在寬廣的街道上慢行。
“宗俟這還冇習武,冇上疆場呢,都會挑馬,這還了得。萬一哪天宗俟對兵家感興趣瞭如何辦?二夫人,你從速去問問楊源,之前可有教宗俟兵家的書。”大夫人焦急,遵循麵前選馬這事兒看來,大夥兒隻能得出一個結論,楊九不愧是楊家的血脈,不管是直覺還是甚麼的,選馬這麼精準,如果對行軍佈陣感興趣的話,不得又去疆場啊,這可不可,必然要製止,必然要掐在抽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