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身被拆分以後,最後隻剩下他的頭部在鋸齒間來回閒逛,就像個血淋淋的皮球一樣。
1.檢察蓄水槽。
這莫非是之前四個劫匪和阿誰不孝兒子的?
鄭新蘭看向了坑位。
如果內裡那一對伉儷,不,應當是那一對劫匪看到出來的是本身,而不是這個孩子,又要如何辦?
做完這統統,鄭新蘭洗了把臉,並且把衣服上的血跡清理了一下,因為她本身穿的就是碎花的連衣裙,上麵沾上的紅色血滴看起來並不是很較著。
比及小孩的叫聲停止的時候,鄭新蘭不帶一絲躊躇的把螺絲刀又拔了出來,順帶著把他的眼球也拽了出來。
這玄色的袋子是如何回事?
但是火車不是方纔解纜嗎?並且下一站就是起點站了,冇能夠這麼快就到站,莫非是彆的兩個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