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瘦子不是犯法分子,乃至還算是個熱情人兒,見義勇為的熱血青年,曹警官對此也是很有掌控。不然的話,他必然是個很難對於的犯法妙手,喜好把差人玩於股掌之下的。
啥叫“給郎苑找費事”呢?郎苑周遊歐洲冇返來呢,彷彿到瑞士了吧,嘿嘿,如何能和她扯上乾係呢?
即便說出去,有證據嗎?有人信賴嗎?社會言論會如何以為?這類幺蛾子很快就會被人發到網上,讓天下群眾評點一番。
而“事情大抵就這麼著了”,說的隻是案子定性的題目,但結案還早著呢,半數以上的花帽子仍在病院裡躺著。
比如有差人審判花帽子時,體味到花帽子是追蹤瘦子纔跟到黌舍的。這是私家恩仇,頂多算是聚眾打鬥吧,絕對不是甚麼蓄謀暴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