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然衝出去七八人,全都身穿警服,差人的身份無庸置疑,讓李壞和沈贏天防不堪防的同時,也忍不住想要罵街了。
****的罪名能有多大,大不了被拘留十天半個月,等出來了,沈贏天非得找上胡泉,拍這個混蛋黑磚不成。
再說一遍,他但是吃公家飯的,也是個睚眥必報的小人,在夜總會的那口氣,他可不會等閒就嚥下。
當然算了,可對方是差人,差人打你叫做法律,你如勇敢還手,那就是襲警,所覺得甚麼說民不與官鬥,沈贏天想想這些,也隻能忍著了。
而他是乾甚麼的?治安大隊隊長,專門掃黃的!
這時候,門外走出去一人,李壞和沈贏天一看,終究明白了。
這算是暴力法律嗎?
天呐!
不管是李壞,還是沈贏天,這可都是第一次‘嫖、娼’,第一次就趕上掃黃了,這點兒也太背了吧?關頭是兩小我嫖了嗎?冇有,李壞都冇讓阿誰叫嫣兒的女人碰一下,沈贏天也隻是讓阿誰叫月兒的女人吃了幾口腳丫子罷了。但是這類環境,百口莫辯啊。並且阿誰叫嫣兒的女人,還在包房裡頭呢。
存亡攸關,無怪這群差人會嚇得麵如死灰。
也就是說,那兩個小子踏進海闊天空的一刻起,就意味著羊入虎口。
固然是掃黃,但是每次行動之前,為了以防萬一,他們都會提早把槍彈上膛。也就是說,這個少年隻要扣動一下扳機,就有能夠讓他們一命嗚呼。
冇錯,此次突擊掃黃行動,胡泉就是為了抨擊李壞和沈贏天。
胡泉?
本身的槍,如何跑到阿誰少年手裡去了?
胡泉越想越解氣,因而乎,倉猝告訴隊裡,變更聽手,構造了一場突擊掃黃行動。
海闊天空是甚麼處所?嫖、娼賣、淫的處所!
胡泉按耐不住內心的衝動,帶人衝了出去,更讓胡泉竊喜的是,包房內裡,除了那兩個小子以外,另有一個女技師,這就劃一於人贓俱獲,這兩個小子就算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看這兩個小子還如何抵賴!
“就算真要殺你們,我也不會用這破玩意兒。”李壞舉著槍,對沈贏天說道:“小天,看你的了。”
“你這個小子胡說八道甚麼,我是江海公安局治安大隊隊長,專門賣力掃黃,你們到這裡來嫖、娼,我是炳公法律,再敢胡說八道,我反而要告你歪曲!”胡泉人模狗樣地說道。
讓胡泉悄悄竊喜的是,那兩個小子分開夜總會以後,竟然去了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