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你說的輕巧,我如果圖了這一時的痛快,那今後的日子可就有無窮無儘的磨難了,這但是懊悔畢生的事。”
“我底子就不明白你說的是啥?”
“那我也不管,你如果解釋不出來,我也不會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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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個字母裡的第二個是B,B用心讓馬良唱歌,你明白了嗎?”
“六合知己啊,你不信賴帶我去病院拍照。”
“好,那你把早餐還給我。”
“這比賣身還嚴峻。賣身還能夠贖身,你這但是直接剝奪政治權力畢生啊。”
“這是你的一片情意,我一貫有成人之美的心。”
“你乾嗎不閃?”
“呃……我去買還你就是。”
“我請你吃,是因為要你具名,現在你不簽,那就把它還給我吧。再說了,我請你吃,你就吃嗎?你有這麼聽話。”
“我的天,還寫啊?已經夠多了,當年袁大頭賣國也才《二十一條》,你這三十八條,真是夠三八的。”我神采誇大地叫道,這是構和戰略的一種,讓對方感覺我實在是冇法接管,在心機上情願降降標準。
“冤枉啊,竇娥姐姐,你可得為我作主啊。”我順勢拉上她的手,作撒嬌狀。如果有外人看到,絕對覺得她就是竇娥姐姐,而我是個小弟弟,在撒嬌。
“你真不簽?”
“哎喲。”我被踢個正著,不是我閃不開,而是我不想閃,我得想體例獲得籌馬,我信賴她這一腳來得恰是時候。
“幫你打1-2-0。”
“我解釋出來,你就簽。”
“當然。”嘴上這麼承諾,我內心倒是在說另一外的話:當然不會簽,你就算是解釋出來了,我也不會簽的。這一簽,讓我今後如何在這一帶混啊?我但是這的二手房東,如何說大小也是一個老闆。
“甚麼亂七八糟的,彆來這一套,具名。”
“拍了你就簽,是吧?”
“我看你是不嚴峻,要不然也不會一向在和我辯論了,如許吧,讓我再踢你一腳,再嚴峻些,你剛好趁機歇息幾天。”
“有這麼嚴峻嗎?我又不是讓你賣身。”
“乾嗎?”
“那我不簽。”
“等會,我俄然想到一件事。”
“胡說,你又冇看完。”
“甚麼意義?你彆想再岔開話題,還是痛快點簽了吧。”
“你敢不簽?”
“我說你這三十八條,真是夠生髮的。”我從速改嘴,要不然她的無影腳鐵定要踢過來的。
“你說甚麼?”她瞪我一眼,詰責她。
“你……你如何曉得?”我吃驚地張大了嘴,這狐狸精也太短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