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電腦也可以是因為你才丟的,你就一也不慚愧嗎?”本女人的話竟然冇有能打動這個奸商,好,那就讓本女人來個狠的。
“電腦放陽台上,那豈不是很不平安?”依本女人的判定,直接讓奸商把鑰匙給本女人,他必定是不會同意的。
對了,得讓他立個字據,要不然他過後翻臉不認人,那本女人的日子可就不好過了。
“這個……不可……”奸商的頭搖得很果斷,他也不是傻子,是等本女人買新電腦,那萬一本女人一向藉口冇錢買呢?莫非他還要乞貸給本女人買不成?那他豈不是虧大了嗎?如許的買賣,奪目的奸商又如何能夠會去做呢?(未完待續。)
這代價常常是非常低的。本女人的殺價王可不是浪得浮名的。
“這個……你的憬悟一下子咋變得這麼高了?”
“不會的,我會實話實並且把偷給你寫的信給他們看的。”
本女人了這麼多,既然還都逼不出來讓他把電腦借給本女人,那本女人就隻好本身想體例無中生有了。
本女人這句的時候必定是大義凜然的,感受真好,彷彿回到了之前在黌舍門生會的辯論賽上的那種慷慨激昂。
早曉得是如許的成果,本女人直接就出這一招了,何必還費那麼多的事呢?真是累人。
“我冇亂,我有證據的,如果不是一夥的,那他為甚麼不偷你的電腦卻要偷我的電腦?為甚麼還要給你寫信?”
“乾脆你電腦一向借我用就是了,等我重新買台電腦的時候再還給你。”他既然不中計,那本女人就來個獅子大開口,逼得他做出決定。
但是這台式電腦這麼粗笨,每天要搬來搬去的話,多累啊,不可,得想個輕鬆的體例。
對了,讓他直接把房間的鑰匙給本女人不便能夠了嗎?那樣本女人不但不消搬電腦,他也不消搬,省去了二人的辛苦,多好啊?
這就和逛街買衣服是一樣的事理。老闆把價開得高了,我殺價的人就死命地殺到底,然後相互再談,一步步地讓步,終究達成兩邊都對勁的代價。
“好,那你明天去和公安局的人吧。”本女人就不信了,還治不了你這個奸商,等著本女人出招狠的。
“喂……我的電腦借給你用。”奸商有些無法和不失時機隧道。
既然是要立字據,那紙和筆就少不了。本女人表示讓他去拿,這統統的事情能夠啟事在他,他得表示表示,要不然本女人可不放過他。
“我的憬悟一貫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