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羽士捋了捋鬍子:“快點歸去吧,jojo還餓著肚子呢,林曦。”他頎長的眼睛微微眯起,此中儘是盈盈的笑意。
“承你吉言~”林曦喝光杯中的水,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外套,“行了,我走了,到路遙家照顧jojo,比來都住在那邊,你有事兒直接疇昔。”
“彆如許啊哥們,”見林曦愁悶,程思趕緊勸他,“你現在才27,還年青著呢!彆低頭沮喪的,打起精力來!”
“說甚麼?”程思眨眨眼,獵奇地問。
時候已經鄰近半夜十二點,菸袋斜街上的店麵早就關了門,酒吧也都停止了停業。路燈把林曦的影子拉得很長,整條路上,隻要他的腳步聲空蕩蕩的反響著。作為一個寫過靈異題材的作者,林曦多少信賴些怪力亂神,林曦感覺心剃頭毛,便小聲哼歌給本身壯膽:“不管誰都行請跟我愛情吧~不管誰都行請跟我愛情吧……”
老羽士也不惱,就在前麵巴巴地跟,一邊跟還一邊唸叨:“哎呀小友真是麵善,我與你一見仍舊甚是投緣,不若替你算上一算,與你求一求姻緣?”他走路很輕,冇有任何聲音,如果不是有影子,林曦幾近要他把當作鬼。
“啊啊啊――!”
本身是個隻會碼字的宅男,當然,好聽一點能夠說是個作家。在圖書市場上摸爬滾打了七八年,還是一副紅不起來的死模樣,勉強用稿費和版權費贍養本身。家在北京,從大學就獨立出來租房住,這麼多年疇昔,卻仍然租著阿誰四十多平的兩室一廳……車也冇有,更不要提女朋友,二十七歲了,還冇正兒八經談過一次愛情……
男人懶得理睬老頭,一言不發地走到骨乾道上,伸手招了輛車坐出來,還冇來得及說話,就見老羽士獨自爬上了後座。
“助你求一求姻緣嘛。”老羽士笑眯眯。
“好吧。”程思拿著調酒壺搖擺起來,還調皮地耍了兩個花式,“那兩小我生贏家啊,我們這些凡人隻要遠遠地膜拜就夠了。”
――開口說話以後就更像了。
“行了行了,曉得你是同性戀。”程思揚眉,往調酒壺裡倒了些溫水,“要不要每天把直男二字掛在嘴邊啊?我就隨口一問,這不是看你形單影隻,感覺你不幸,但願你早日脫團嗎?”
“好設法,我支撐你!”程思諳練地開了瓶啤酒,跟林曦碰了舉杯,“你不是剛接到了一個連載約稿嗎?這就是好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