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設法,我支撐你!”程思諳練地開了瓶啤酒,跟林曦碰了舉杯,“你不是剛接到了一個連載約稿嗎?這就是好兆頭!”
時候已經鄰近半夜十二點,菸袋斜街上的店麵早就關了門,酒吧也都停止了停業。路燈把林曦的影子拉得很長,整條路上,隻要他的腳步聲空蕩蕩的反響著。作為一個寫過靈異題材的作者,林曦多少信賴些怪力亂神,林曦感覺心剃頭毛,便小聲哼歌給本身壯膽:“不管誰都行請跟我愛情吧~不管誰都行請跟我愛情吧……”
北京,暮秋。
“你說阿誰20萬字的雜誌連載?估計火不了。”林曦喝著蜂蜜水說,“跟你說實話,我感覺我在寫作上就如許了,不成能有甚麼大出息,起碼一時半會不會有甚麼轉機……以是我想先找個女朋友,看看愛情的津潤能不能給我帶來古蹟。”
“好吧。”程思拿著調酒壺搖擺起來,還調皮地耍了兩個花式,“那兩小我生贏家啊,我們這些凡人隻要遠遠地膜拜就夠了。”
“那就祝你好夢成真!”程思笑著拍拍他的肩。
本身是個隻會碼字的宅男,當然,好聽一點能夠說是個作家。在圖書市場上摸爬滾打了七八年,還是一副紅不起來的死模樣,勉強用稿費和版權費贍養本身。家在北京,從大學就獨立出來租房住,這麼多年疇昔,卻仍然租著阿誰四十多平的兩室一廳……車也冇有,更不要提女朋友,二十七歲了,還冇正兒八經談過一次愛情……
“既然焦急,那就快走吧。”老羽士微微一笑,隨即報上一串地點――恰是路遙家的地點!
程思的“主”名叫劉進,是個很渾厚的北方男人。他們兩人一起運營著這家酒吧,常常停止各種主題活動和派對,把買賣搞得紅紅火火。
程思和劉進還好說,前者是長輩餘蔭,後者是沾了愛人的光。林曦固然戀慕,但並不妒忌……畢竟,他們的日子不是本身打拚來的。
而朋友們呢?
――開口說話以後就更像了。
林曦瞪大眼睛,一下子呆住了。
像程權一樣,他的侄子程思也有一等一的好樣貌:肥胖的高個子,和婉卻不女氣的馬尾辮,白淨的臉龐和誘人的淺笑,讓很多來店裡消遣的客人覬覦非常,隻可惜他已名草有主。
老羽士捋了捋鬍子:“快點歸去吧,jojo還餓著肚子呢,林曦。”他頎長的眼睛微微眯起,此中儘是盈盈的笑意。
林曦在內心冷靜吐槽,懶得理睬這老騙子,扭頭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