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錢不錢的題目,這是人的知己與信賴題目。他既然喜好看我的小說,那麼就是我收集天下的朋友。我棄書了不寫了,或者說到了冇承諾他。那麼,和LOL半路逃竄有甚麼辨彆?這不是害了人家嗎?
因為我發明,我是這麼的酷愛小說。特彆是在這個平台上,另有一個榜單能夠供我衝刺。隻要我的儘力了,我是能夠獲得回報的。
上學時腦筋笨,在如何儘力也進不了前三十名。而我在網站就不一樣了,明天更新了四章是五十,明天便能夠是一百了。五十塊錢前麵的人是第二十名,我一百就能超越好幾小我了。名次上升了,真的比拿了獎品還高興。
事情每天是十二個小時,四天班歇息兩天。四章起碼六個小時,偶然候忙點甚麼根基冇時候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