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民不是愣頭青,天然不會和幾個民兵乾起來。
很快,就有幾個民兵,帶著兵器趕來檢察環境。
對於幾個擄掠犯,並且還是擄掠公家財物的大擄掠犯,民兵也好,大隊乾部也罷,誰也不會和他們講所謂的人權。
這年初的是保衛,後代的是保安。
如果有悔怨藥,多少錢他都買。
見李衛民彷彿冇有受傷,沈賓鬆了一口氣的同時,也感到一陣光榮。
幾近村村寨寨都有民兵,一聽就曉得,剛纔的巨響不是放鞭炮,是有人開槍。
砰!
直到看清了李衛民的事情證以後,才調轉槍口,對準地上的幾個地痞。
幾個民兵裡,有一個是大隊長的兒子,會騎自行車。
報信的民兵騎著自行車分開以後,又有一個民兵回村喊人。
一眾地痞全都噤若寒蟬,冇有一小我敢再說一句話。
當時采購科長江大興要給李衛民配槍的時候,沈賓還提出過反對。
“把槍放下,不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