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麗說,“我是xx中學的一個教員,幫校長管著黌舍的受捐款建校的錢,前年的時候,我給一個教員在校長不在時借了十萬元,阿誰男教員他說急用,校長來以後我給校長說了這件事,厥後我多次催要,他一向未還。另有一個親戚也借了我十萬,因黌舍完工加建,資金緊缺,我就用我的人為和借來的錢墊付十萬元,就相稱於替親戚換了告貸,如許一向到案發前,親戚償還我借他的十萬元,我也就把我的十萬元從黌舍現金抽出,但是我是拿去給小孩治病了,以是我還是欠著黌舍十萬。另有十萬元本來是黌舍庫存臨時用的,但查察院辦案職員說最多庫存不能超越五萬元,如果超出也是違法的,因而我很驚駭,就將這五萬元說成我老公治病用的,但是弄巧成拙,這五萬元也成我調用的了。我隻是一個州裡黌舍的教員,既擔負講授事情又兼任黌捨出納和門生飯卡的打卡事情,繁忙的事情使我得空瀏覽關於財務辦理方麵的知識,加上從未接管過下級主管部分停止的財務辦理方麵的知識培訓,底子不懂向彆人乞貸是違法的事,在平時的事情中我兢兢業業,本身感覺隻要把黌舍的錢辦理好不丟就行了,彆的我還常常將本身的錢墊付到黌舍急用的開支上,因為黌舍離銀行較遠,厥後有人告發我,然後查抄院以我調用公款罪將我告狀到本地法院,我感覺太冤枉了,加上丈夫患嚴峻腰椎間盤凸起症幾近癱瘓,另有癌症,兩個孩子正在上學,就這麼給我科罪了,我是被人眼紅妒忌害的啊!有人戀慕妒忌我能夠拿著黌舍的錢啊!我是被人害的!”
我說:“如果真的有冤枉,有冤情,我會幫忙你的。那麼,我想問清楚幾個題目,能夠嗎?”
我問賀蘭婷:“你信這個心靈感到?”
我說:“如果她死了,我會慚愧。”
我看了一下質料,她的質料是半年前她父母來看望過她。
她說:“是真的,我舉個例子,有一天早晨,我回到家,他給我開門,我就曉得,他想和我求婚了。成果他真的拿出戒指,求我嫁給他。”
公然也有嗡嗡聲。
賀蘭婷說:“那就好,你放心了吧。”
她哭著說道:“我當時候是不懂,也感覺冇甚麼,就是比及阿誰男教員還了我那十萬,然後我再找五萬填歸去就行了,但是我不懂為甚麼還是被人害了。”
我看著朱麗花說:“冇感受。”
她又拿了彆的一根不是全通心的敲給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