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做蜜斯,低人一等,卑躬屈膝,男人有錢就找蜜斯,女人有錢為甚麼不成以找男人?我到處找男人,彌補了我曾經的熱誠。固然我有這麼多錢,但是我現在一點也不肯意停歇,我驚駭了貧困,我風俗了大手大腳,我不要坐吃山空。以是我也用我在我澳門先生身上學的東西,開賭場!有人說,開賭場是印鈔票,實在,開賭場比印鈔票還來快一些。”
“在另一個都會我做得更差了,還是做旅店,不過是掃地的。當時的餬口如同一張桌布,上麵放滿了杯具(悲劇)和餐具(悲劇)。在大街上看到穿戴標緻衣裳拎著斑斕皮包的年青女子,我一向在想,她們的錢都是從哪兒來的呢?一次機遇偶合,讓我看到了都會裡一些女子在旅店輕鬆掙錢的體例,對,就是賣身。我用我全數的積儲換成標緻衣裳,戴上金飾,做了頭髮,抹著初級扮裝品。褪儘村姑模樣,鍍上靚麗做了陪酒蜜斯,我麵貌出眾,很快就在旅店裡有了一點奶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