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雜誌,頁內告白一篇才一千塊,封底一萬,封麵兩萬。但普通封底和封麵的告白,都是老闆本身找朋友恭維,代價實在能夠壓得很低,或者乾脆不收錢。老闆也是個年青人,固然公司不如何贏利,但也在拿本身的錢硬撐著,偶然候窮的都找我們員工乞貸加油。
以是我一個月一萬塊的事蹟,在我們公司就算最牛逼的。
先不管了,有買賣還能不做麼?
那天我接到一通電話,說是xx店的門頭,看到我發的名片,打電話來谘詢下告白的題目。
他說:“我感覺你就挺好的,哪兒都挺好的。”
我端起茶杯來抿一口,籌算跳過這個話題,我是不該多問,或許我確切已經是黎華的疇昔式了,他也應當是我的疇昔式了。這倉促的一見一彆,我本身內心到底也反應不過來,本身對他是存個甚麼樣的心機。
我就抿了抿嘴巴,不想跟他嗆下去了。
我一看,哎媽呀,這單位不差錢啊,他們一個馬桶最低賣三千,多了上萬呢,這是暴力啊。我從速保舉其他的位置,甚麼彩頁啦,封底啦,越保舉代價越高。
再想想,從世俗的角度來講,我跟黎華也底子不配,一個他一個李拜天,都太有錢了。我又窮,又冇本領,空有一張畢竟會人老珠黃的麵龐,就算勉強攀附了人家,今後還不曉得有多少憋屈和破事兒等著呢。
本來“女神”這詞兒吧,挺好的。彆人開打趣拿女神誇誇我,我內心還挺美的。被沈頌這麼一說,我內心倒是怕怕的,模糊有種被變態盯上了的感受。
出於這個念想,我就多瞅了沈頌那麼幾眼。實在我對沈頌挺差的,有點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意義。我不曉得本身到底跟他說了多少遍了,我真的不喜好他,也冇籌算試著喜好他,可他就是不丟棄不放棄,我還能拿刀子去捅人家麼。
我問過沈頌,你到底是喜好我啥呀。
中午的時候,李拜天給我打電話,他說:“經紀公司的條約給你弄出來了,如何謝我啊?”
夙起,化個淡妝去上班,路上買個裡脊肉餅,到公司總有杯現成的熱豆漿,吃著早餐清算一天的事情路程,我現在每天的事情餬口都非常規律。實在這個狀況也挺好,在我逐步適應了它今後,我也並不希冀產生甚麼來竄改它。
獨一讓我感覺迷惑的是,這家店是個賣馬桶的,固然衛浴的告白,我也做過,但他給我的阿誰地點,我記得我彷彿還冇來得及到那四周掃街發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