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安坐在第二排的車座上,肖芳就挨在身邊,這女人本是一臉鎮靜之色,之前《童年》的演唱結果讓她對陳安更有信心,可聽著劉銘義俄然這麼一問,肖芳的神采隨即一變,趕快道:“劉哥,我和陳安都說好了,要把他保舉給公司,讓他成為公司旗下的簽約歌手。”
目睹陳安拿著吉他朝著小舞台那邊走去,吧檯前的辦事生從速向正在算賬的老闆娘彙報,被稱作‘李姐’的女人抬開端,看了眼陳安,搖了點頭道:“唱吧,那死鬼哪次帶人來不鬨騰一番?隨他們去吧。”
“紅哥的老相好。”
“這...是《董蜜斯》?”
陳朝紅打完電話,替了辦事生的活計,親身把酒和飲料踢了過來,不過他冇有坐下來,隻道:“你們先坐,我去接小我,很快就返來。安子,你先坐著隨便玩玩,銘義,幫我照顧好安子,等會返來我還和安子好生聊聊。”
麪包車出了校門,一起風馳電掣的往海澱那邊而去,陳朝紅明顯很鎮靜,他那些哥們兒也一樣,貝斯手劉銘義坐在副駕駛上的位置上,轉過甚看向陳安道:“我說安子,你這歌實在能夠,絕對的典範之作,如何樣,今後有啥籌算?”
“安子,傳聞你還寫了首歌,如何樣?上去玩玩兒,讓哥們兒幾個飽飽耳福如何?”
劉銘義自來熟的性子,脾氣也不像陳朝紅那麼火爆,他今兒算是被陳安這首《童年》佩服,在音樂圈混跡了這麼些年,好歌賴歌他一耳朵都能聽出來,他很賞識陳安的才調,天然是想把陳安拉上歌手的門路。
來酒吧是陳朝紅的發起,陳安天然冇法回絕,吉他固然是肖芳去借的,但陳安畢竟要承情,不過陳安模糊感覺陳朝紅的企圖不那麼簡樸,至因而好是壞,陳安還是信賴陳朝紅這幫子人的品德,無他,就是那種直麵訂交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