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洋火的小女孩兒真是絕了,明天我拿報紙歸去,我家女人連看了四五遍都捨不得放下,真是太好了。”
真覺得冇有小說網站就能禁止哥們的法度了?真覺得冇有VIP就能讓哥們兒兩難了?也不問問哥們兒身後上高低下五千年的大爺大媽們同分歧意!
一起拆下去,晨陽的確爽到要飛起。
這是多麼直白的大眾呼聲啊!
當然,在戀慕的同時也有很多冷眼飄過來,晨陽也懶得管他們,無人妒忌是乾才,他將來但是要撲滅神火,凝集神格,封神不朽的人,豈能被這群渣渣們的白眼所壓抑。
這少說也有幾百封信。
這就叫人氣,哥們這是要火了!
原主本來就冇甚麼才調,可恰好卻耐久兼併著專欄,專欄也就算了,可另有個杜林澤時不時的捧殺,拿他出版過書這件事說事兒,成心偶然的就給原主拉了很多仇恨,這也是晨陽為甚麼入職了兩年多,但在辦公室還是如小透明一樣。
正被擠得昏昏欲睡,就聽中間有兩個婦女正在說話,閒的無聊,晨陽豎起耳朵。
第五封、第六封、第七封……
“瞧把你美的。”
“晨陽啊,你不曉得,他都來兒童報寫了好幾年的童話故事了。”
幾近在刹時,四周坐著的同事就湊過來。
社會就是如許,它很實際。
小李道,“陽子,能夠啊,這麼一天的工夫就有這麼多的粉絲了。”
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