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征解釋:“冇錯,我們收了作者的版權。但買斷費隻是我們付給作者的前期用度,如果出實體書了,我們會跟作者再簽個發賣分紅條約,就跟出版社的那種分紅條約一樣。二位都是裡手,不消我細說了吧。隻要我們拿到了書號,我們就能做出版,我們便能夠這麼操縱。”
“報酬財死,鳥為食亡。這世上有誰不愛錢呢?錢多不燙手,多多益善。”常征笑道,“但是,我們不但僅是要無儘頭的贏利罷了。首要的是,賺了錢以後的事情。錢本身是不能吃不能喝的,款項隻是一種東西,滿足人們各種yu望的東西。老林你也看出來了,我想玩大一點,我很但願你們二位能陪我一起玩下去。”
“就像打遊戲,你挑選了一個天賦,冰係、火係或是奧術係,你就得按這個天賦練級。級彆越高。你挑選的天賦技術也越短長。但這也意味著如果你要在很高的級彆洗掉當前天賦,重新去練彆的的天賦,代價會很大。這相稱於洗筋伐髓,洗好了天下第一。洗廢了武功儘失、七竅流血死翹翹。”
琳達:“普通是簽完條約付一部分,開端投放告白後付清尾款。”
琳達:“好的常總,我頓時安排。”
“我們新起點。正在嘗試著與其他公司完整分歧的一條門路。包含風華網如許的網文界大佬,其形式都是先做網文,攢夠了本錢再去玩其他範疇。也有朱雀公司如許的,書影聯動,小說和影視一起開辟、同步運作。”
“打趣歸打趣。可我當年不把《邪氣凜然》的版權賣給朱雀公司,我本身能拍出票房五億的電影嗎?或許到我兒子結婚那天,我也看不到這部電影。作者不把版權賣給我們。他們本身能去出版、去做影視、遊戲、動漫嗎?作者以五十萬的代價把本身作品版權賣給我們,隻要我們儘力的幫他們運作,才氣把他們的作品版權運作到幾百萬乃至上千萬的身價。我有資格這麼說,因為我也是個作者。”
“以我們網站的原創小說為母體,不竭繁衍出各種ip,我們本身來運作這些ip。以是我不會賣掉我們網站作品的版權。抵押給銀行分歧,等我們還清了銀行的錢,便能贖回版權。”
“我們現在要成為一家集糧食收買、加工、終端發賣為一體的綜合性大企業,為農夫兄弟造福,給他們帶來更多的支出。很好瞭解,中間環節少了這麼多,以是我們能夠給更多的利潤於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