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武開的價是千字千元,並且還是隻多很多,另有“上限可談”四字讓人遐想連連,統統皆有能夠。確切誘人。
鄭武說的是聲情並茂、極富傳染力。常征差點都被他說動心了。
嘿!千字千元,大手筆呀!常征固然大要上不動聲色,但內心還是被震驚了一下。這個鄭武鄭副總經理,覺得我不承諾他是為了貶價是吧?但不成否定,鄭武開出的價碼很誘人。就拿《無窮可駭》來講,常征寫了205萬字,千字千元買斷的話,常征能拿205萬的買斷費。
鄭武持續加籌馬,並且加的很重磅。
當然,現在《無窮可駭》賣的不錯,上市不到一個月,就賣出了9萬套。但現在是熱賣期,越今後走,銷量越會呈降落趨勢,這是市場規律。
但對勁歸對勁,常征的意誌非常果斷,不能簽。簽了我本身如何開公司?
鄭武不急不惱,常征的反應彷彿在他料想當中。他右手食指還是豎著,此時,他右手彆的四根手指也豎起來了。鄭武翻了翻右手手掌,說:“除了買斷用度以外,你還能拿到發賣分紅。零售10萬套以內,你拿5%。10萬至20萬套,拿10%。20萬至30萬套,15%。30萬至40萬套,20%。20%封頂,就是說賣到30萬套以後,你都拿20%的發賣分紅。這20%的分紅全是你的,不消再被抽水。”
常征有些不知如何解釋了:“鄭哥,你能夠曲解了,我不是阿誰意義。”
鄭武的臉上還是掛著笑容,他不急於必定也不急於辯駁常征的談吐,他緩緩的開出了籌馬:“彼蒼,實在你我都清楚,你在網上發文,電子訂閱並不是首要的支出來源,版稅纔是大頭。據我所知,你微風華網簽訂的版稅分紅和談,除了實體出版你七他們三,其他版權讓渡支出你們都是五五分。如果你能加盟我們,成為我們的簽約作家,我們能夠給你更優厚的報酬。既然話說到這裡,那鄭哥我也就開門見山了。你寫的書,我們會一次性付給你一筆買斷用度,這是實體出版範疇。我向你包管,我們給你的買斷用度,必然不會讓你絕望。”
而所謂的賣身契,那就是簽人了,簽作者本人,近似於勞動條約。簽了這個條約,彼蒼返來這個筆名在三年、五年、xx年以內,就隻能在風華網上麵發文。不管你一年寫一本書,還是一百本書,你都得在風華網上麵發。至於作者的訂閱和版權支出,差未幾也是和網站五五分。鄭武實在也是這個意義,他也想和常征簽賣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