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已經派人去跟對方聯絡了,等成果吧。”望著窗外人來人往的大街,楊誌內心並冇有大要上那麼安靜。
另一派則始終以為侵權了。
編輯終究跟他談起敗家仔的遊戲版權了,還是主編老叨親身跟他談的。
大部分答案都是說:豬養肥了,該殺了!
“敗家仔的版權,企鵝動漫想要,你賣不賣?”
來由是在某一作品中,超越三個原著不異人名、地名、場景另有人物乾係的,便能夠算作同人作品,同人作品本身就是侵權的。
但是趙謙冇想到的是,下午老叨又聯絡他了。
這應當算是海內首例同人作品侵權案吧。
趕緊問:“他們出價多少?”
《其間》剛放出風聲,要改編電影,然後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換做誰都會不歡暢。不過這事確切是他理虧在先,現在要想的是如何把喪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