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把把阿瓜推開了:你丫的,等我拿到你的稿酬,我給你買一拖遝機杜蕾斯!
我把安然套放在口袋裡,竄出了房間。
阿瓜一本端莊的看著我的腦門:靠,你腦門上的皺紋還真像這隻沙皮狗!
我從速翻開阿瓜的抽屜,拿出了一盒杜蕾斯,阿瓜一把拉住我:你丫這不是華侈我的錢嗎?
哥自以為是個文藝好青年,固然哥是半路削髮,乾起了編劇的行當,但哥的胡想卻很牛逼---奧斯卡最好編劇,真不美意義,哥讓您賤笑了,哥的實際餬口真的很苦逼,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哥老是很二逼的爆粗一句---作為文藝青年,誰他媽的冇有被胡想糟蹋過啊!!!!!!
我麻痹的看著阿瓜:那我能把片名點竄成《我,殭屍,另有一頭牛同居的日子》嗎?
我發瘋般的衝到我的房間,麻溜的穿上衣服,換上了阿瓜給買的那雙阿迪,但我感受那雙阿迪有點發黴的味道,我從速噴了一點香水上去,我又急倉促的衝到阿瓜的房間:
我用微信回了一句:熟諳你很歡暢。
我摸索的問了一句:你一小我住啊?
丫拿起我的手機,一本端莊的看著我:哥哥,看看你丫的微信署名:再高貴的狗糧也冇法醫治一個沙皮狗的哀傷,你丫這是用微信勾搭狗呢,還是勾搭女孩呢?
早晨9點,我在冥思苦想如何把一頭牛植入在我的腳本中,阿瓜帶返來一個好動靜,那位養牛的大姐承諾前期先投資200萬,下週就到賬,阿瓜為了讓我有創作的豪情,給我買了一雙阿迪的鞋,我考證了半天,也冇搞清楚是不是正品,但但願來了,就不能放棄,我是如許設想劇情的,男配角一向和一個女孩同居,冇想到這個女孩竟然是一個殭屍,直到有一天,這個殭屍節製不住要喝男配角血的時候,她才發明她愛上了這個男配角,情不得已,這個女殭屍隻能去抓了一頭牛,喝了牛的血,冇想到這頭牛是顛末特彆培養的牛,女殭屍喝了牛血以後,功力大增,她帶著男配角打敗了險惡的敵手,還喝了他的血,變成了人,最後,兩人隱歸山林,過起了神仙眷侶的餬口。
此時現在,我想我應當沉著,我看了看錶,現在是早晨10點半,這個點,一個車模,約我去她的房間喝茶?這到底是豔遇片還是驚悚片呢?
我迫不及待的翻開了她的朋友圈,哇,照片考證,她公然是個名副實在的車模,那身材,那三圍,那笑容,活脫脫一個林誌玲, 照片顯現,她應當是寶馬的車模,此時現在,我在思慮,我該如何勾搭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