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相親日。
對任何一個大學畢業並且冇有男友的女性來講,相親永久是她們週末必不成少的節目之一,葉凡也不例外。
老媽啊老媽,你這就叫成也黑絲,敗也黑絲!
因為相親的時候比估計結束的要早,葉凡不想就這麼歸去聽老媽嘮叨,便乾脆沿著都會湖的湖堤走,趁便耗損一下剛吃進肚子裡的那塊提拉米蘇。
到了那,見了麵,環境有些出乎葉凡的預感。冇想到對方竟還是個帥哥,帶著副金邊眼鏡,一身格子襯衫,看上去很有衣冠禽獸的風采。
“葉蜜斯,有件事我不知當講不當講?”
來往的行人很多,紛繁都在往這裡看,葉凡頓時紅了臉,更彆說她現在手裡還拿著大半根棉花糖了,要多丟臉有多丟臉。
葉凡不曉得這麼牛逼的男人是如何給她媽找到的,但是光聽他那一堆先容,她內心就曉得這事不靠譜了。前提這麼好的男人憑甚麼還要用相親來處理小我題目?估計不是長得奇醜非常,就是脾氣出缺點,或者壓根就不喜好女人……對於這類人還是敬而遠之的好。
“我感覺你今後還是不要如許穿,女孩子應當保守些,曉得珍惜本身。”
“人家是留美返來,學的是洋文明,保守的女人看不上,再說你如許有甚麼不持重的?你看滿大街的小女人,哪個不穿黑絲的?這叫潮流!這叫有範兒!”
葉凡感覺這個男人看上去也不像有甚麼脾氣缺點的,但就是給人一種拒人於千裡以外的感受,至始至終都冇有見他笑過,固然說話和和藹氣卻始終是隔著一層紗的。
老媽此次給她找的,是個富二代――莫聰,男,28歲,父親是本地某銀行行長,母親是全職太太,百口人目前就住於S市房價最高的地段。據她媽描述,此男家目前有房產數套,此男更是美國麻省理工大學畢業,目前任職於某銀行高層,前程無量。
葉凡一小我留在咖啡館裡,吃完最後一口提拉米蘇,這才起家走出店外,低頭看了眼腿上這條黑絲。
葉凡一時也懵了,來不及多想就接過外套蓋在了腿上,等她反應過來這是陌生男人的外套時,才感覺這環境比剛纔還要難堪。
既然不是長得奇醜非常,那必然是脾氣出缺點,葉凡在內心給此男下了定義。
葉凡曾在網上看到過一項調查,調查女性最難堪的時候。
“媽,你不感覺我如許穿去相親,很不持重麼?”
男人明顯也看出了他的難堪,二話不說便脫下外套遞給她:“蜜斯,真不美意義,你先遮一下吧,我的車就在四周,我立即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