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成果出來了,馬運群的DNA和死者的DNA高度類似。
“這裡纔是第一案發明場。”我說。
成果發明,花襯衫這件衣服,確切會跟著光芒的竄改而產生竄改。
時候段合適我在監控下看到的案發時候。
男人彷彿想起來甚麼,承認了本身殛斃馬鳳的究竟。
既然你是俄然呈現,那麼本相就隻要一個:凶手是從車高低來的。
遵循岑子真給出的身材‘前提’,我找到了一條失落報案記錄,內裡的女性和死者極其類似。
五天前,馬鳳出門漫步後再也冇有回家。
隻見內裡有一個赤裸的男人拿著皮鞭。
分開了法醫辦公室,我翻開檔案夾。
“這不是最首要的。”
這個凶手還真會給我們謀事做!氣死我了!
但是因為畫質的題目,看得並不是很清楚,我們也不曉得到底是不是同一小我。
心想:做這行甚麼時候被氣死都不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