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反倒是比較早發明鴉片的風險,從雍正朝就開端有禁菸行動。
唐寧把一半的羊絨賣給克什米爾的沙圖什販子,賺了一百英鎊,這筆錢也算豐富,比英國的銀行分支機構的經理年薪還高,豪華的旅店也能住個一年,他開端思慮人生的下一步棋了。
來到了鴉片之都,唐寧這個“大毒梟”是不是會因為利潤而重操舊業呢?唉,這真是冤枉唐寧先生了,實在他隻是破解了智慧限定罷了,化學知識隻是破解後的機器人的多種服從的一種,他如何曉得本身竟然成了“大毒梟”呢。是以,他對做毒梟並不是很感冒,這類罪過的買賣遲早是要退出社會支流的,他不但願本身成為一個非支流,好不輕易才搞到一個英國百姓的身份,要好好操縱一下,要充分地度過這異天下的平生。
印度最贏利的商品是鴉片,而鴉片的最後產地在孟加拉。加爾各答這座都會就在孟加拉的邊上,有能夠跟鴉片貿易有關。
挑選哪項技術作為他在這個天下的第一次展露“神蹟”呢?
在當今的印度,東印度公司正在實施傷害的“無嗣失權”政策,意即土邦王公在無直係擔當王位的環境下,土邦直采取入東印度公司的統治之下,回絕王公在無嗣的環境下挑選擔當人。這個政策的傷害之處在於,今後東印度公司不但對布衣大肆剝削,還侵害了印度貴族的好處,而這些貴族曾經是英國人的小火伴,英國人培植這些小火伴的軍隊,通過他們來開疆拓土,而這些印度人的軍隊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超越英軍。
東印度公司也是一個不竭肇事的泉源,它試圖把持北美的茶葉貿易,成果惹怒了酷愛自在的美國人,導致“波士頓傾茶事件”,以及隨後的美國獨立戰役。
唐寧對東印度公司的汗青細節不太清楚,隻曉得這是大英帝國在東方的大基地,公司應當相稱有錢來著,更因為與中國的貿易密切,將來有東印度公司這層乾係,回到真正的故國去也便利。因而,他就那麼帶著“小發明”去拜訪總督了。
他能夠往西南下到孟買,這是印度次大陸西部的多數會,那邊乘船往歐洲是最快的。(印度這片被陸地包抄的三角形大片地盤,比大陸要小,比半島要大,以是叫次大陸。)但也不消這麼焦急奔赴歐洲,既然來到了印度,莫非連英屬印度的都城加爾各答也不去觀光一下嗎?說不定在那邊能夠處理身份題目,畢竟是印度的經濟與行政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