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遊之武林浩劫_第十六章 週記客棧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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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城南的酒樓在招標,500兩黃金起拍。

“嘿嘿,彆看不起鄉間處所的豪傑哦。”我笑嘻嘻地說道。

2千兩黃金的獎金加上在拜火教的收成,我目前統共有5千兩黃金,又能夠去做一些投資。

儲備倉用來儲藏貨色,共有100個空格,一旦貨架上的貨色被買走,儲備藏裡的貨色立即會按挨次彌補上去。

店鋪比集市更人道化,商品既能夠直接標價出售,也能夠用競標體例拍賣,彆的店鋪還能夠訂價從玩家手中收買特定的物品。

我的貨色總數雖多,但分離到那麼多攤位上卻也杯水車薪。

堅如盤石(需求10%精力值):增加防備力和內功抗性500%,免疫統統減速結果,持續15秒,每30分鐘可利用一次。

盧知縣一招手,一名仆人端上滿滿一托盤黃金,我從速接過一數,整整2千兩。

“哈哈,這個稱呼太酷了。”小劍大笑道,“哥,我們現在是縣裡的大豪傑嘍。”

還剩下幾名命大的玩家,我舉起巨劍一陣砍殺,瞬息間將他們全數毀滅潔淨。

“嘿嘿,我們都70多級了,交通還靠走,確切有失體統。”我一邊笑道,一邊點擊任務檢察詳情。

“設備甚麼的就彆想了,我們的級彆比怪高太多並且又不是首殺,物品爆率低得離譜。”小劍笑道,“不過殺人倒是挺風趣。”

為了製止被路人圍觀,我命小白逗留在城外某地,我與小劍2人進了城。

堆棧門前有棵暮氣沉沉的大樹,堆棧的門麵不大,木門和牆麵班駁不堪,一塊陳舊的玄色招牌上寫著“週記堆棧”4個金字,金字早已退色,全部堆棧披髮著一股敗北的氣味。

我先去縣城中間街區花4千兩黃金買下了20家店鋪,全部十字路口便全在我的把握當中。

我笑著點了點頭,算是打號召。

同休共慼(被動):遭到的10%傷害被寵物分擔。

淩晨時分,我們回到了嶺東縣城。

接著,我又給本身紋上了火焰徽記――遊戲畢竟是遊戲,個彆細節還是有點假,我竟然能在本身身上“盲刺”,令人啼笑皆非。

接著,我和小劍去集市轉了一圈。

“你可有稱呼?”我笑著問道。

我本想儘快完成任務,不肯在途中惹事,但是這些玩家對我的引誘實在太大,使我臨時竄改了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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