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天_第三十四章 女神案(四)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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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楓當然是想拖時候了,看模樣這毒,八成是劉玲下的。可這罪名一旦坐實,上報到知州。劉玲這極刑,可就不免了。他實在是想幫劉玲擺脫,對於劉玲這類女神般的存在,實在是不捨得讓她死啊。

胡武海方纔被打了三十大板,跪都跪不住了,雙手撐在地上,深思半晌,惡狠狠的道:“大人!小人,並非誣告。有家兄骸骨為證。”他指著劉玲大喊道:“胡劉氏!你本身說,我哥是不是你毒死的!”

“回大人,胡文海是小女子毒死的。”

王楓指了指劉玲:“諸位,請看胡劉氏這個模樣,較著是在求死。諸位想想,假定她是諸位的女兒、姐妹。被人冤枉通姦,差一點被浸豬籠,受此奇恥大辱,不白之冤。即便胡文海還活著,受這等委曲,她是不是也能夠會求死?”

王楓指了指劉飛、胡武海,大喊道:“來人,拿下這兩小我。與胡劉氏一起,押回縣衙。待本官彙集證據,他日再審。”

胡武海說道:“大人!她已經認罪了啊!”

“回稟大人!骸骨黑,倒是中毒而至。”

“如此暴虐的女子,不殺不以布衣憤!”

馬德雲一聽,心想,王傻子,你真是見色起意啊。為了這小娘子,斷案的竟然成了被告的狀師。他日就他日,老子絕對不會讓你對勁。老子這就去幫胡武海找個好狀師。

王楓這話的意義是,劉玲你彆胡說話,放心隻要冇有切當的證據,本官包管你冇事。四大才子也聽出他話中的意義。

馬德雲笑道:“不急,我們先看他如何審。”

馬德雲拱拱手,“王大人,犯婦已經認罪!死者也肯定是被毒死的。為何大人還要彙集證據,再審?”

“王大人,您可不能放過這個罪婦!”

尼瑪,王楓頓時腦門冒黑線,看劉玲的模樣,清楚就是在求死。如此漂漂的女神,王楓真不捨得讓她死。

宋朝的司法軌製跟現在很類似。縣令是初級法院,知州是中級法院,大理寺是最高法。縣令有極刑裁斷權。但訊斷後,要上報知州。知州如果以為該案有“法重情輕,情重法輕,事有可疑,理有可憫”等特彆情事時,將全數檀卷送請大理寺裁判。

“嗯……殺人乃是重罪,單憑供詞如何能科罪?必然要有能證明供詞的證據,你的證據呢?”

“嗯……”王楓想了想,開口說道:“胡武海,你說的證據呢?”

王楓咳嗽了一下,清了清嗓子,“咳咳……胡劉氏!本官問你,你是如何毒殺胡文海的?從實招來,本官定會秉公法律,不放過一個好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有甚麼委曲你儘管說。本官絕對幫你做主!你不要說胡話,下毒殺人哪有那麼輕易?公堂之上扯謊,是要打板子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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