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出差,一向在內裡,才返來手上又接結案子,忙不開。”或人漫不經心腸喝了一口酒,冷冽的液體自喉間滑過。
或人本想說不消,想到群裡那群人的話,心機一轉,淡定地開了車門,笑著看向林希:“既然如此,不如早晨一起用飯。”
“那邊把這菜叫做poutine,趁著薯條酥脆的時候撒了軟乳酪,然後把滾燙的肉汁澆在上麵,固然簡樸,但口感不錯。”
他眼看著劈麵的人切了一小塊牛扒,俄然開口:“你之前在法國的時候,也是這麼用飯的?”
“你不籌算回家?”林希問。
“poutine?”林希如有所思地跟著念。加拿大本就同時通行法語和英語,好多事物的稱呼都是兩種說話的異化,對於在法國住過的林希來講,並不難堪。
對方見他打量本身,忙又靠近了些:“我明天穿的衣服如何樣,前次你說我的脖子都雅,我特地買了這件。”
林希看著車窗外發展的風景,唇間還是泛著幾分笑意。或人可巧轉頭看到,不免又把車速推動了一檔。
他眯了眯眼,開了一半的路,忽又繞了歸去,向海邊行進。
冇有眼鏡遮擋的眸子透著幾分捉摸不定,或人挑了挑嘴角:“夜晚,纔剛開端。”
“去哪兒?”身邊的人問。
林希愣了愣,似是冇想到會被問到這話,不免笑著反問:“我是如何樣用飯的?”
筆挺的西裝外套早就丟在車上,或人此時身上也是一件繁複的亞麻色襯衫,偶然中同身後的林希倒像是穿了情侶裝。
簡簡樸單的一句“不錯”,已經讓少年滿心歡樂了起來,奉迎地伸手去撫他襯衫的領口。他嘴間噙著似有似無的笑,手也天然攬上了對方的腰。纖細柔韌,觸感不錯。隻是腦間忽劃過前一夜扶著那人回家的景象,扶著腰身的手感,彷彿更輕,更柔,帶著淡淡的暖意。
究竟上,林希不但曉得La Tulipe的門向哪邊開,就連在吧檯點酒也是輕門熟路,信手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