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好小男孩?”
大要上長的樸重,漂亮,說話辭吐得體。於明點頭:“好啊。”
於明道:“陳牧涉嫌三起性侵男童案件,一件在越南。一件在印度,一件在老撾。案件最後成果是無罪開釋,傳聞是受害者均回絕出庭,並且放棄控告。這三個兒童都是貧困人家孩子。他們身份都是陳牧雇傭的網球公用球童。而現在,一個兒童家庭投資移民美國,一個兒童父親在孟買開了一家大超市,另有一個兒童父母名下有四周不動產,總代價為八十萬美圓擺佈。我不能下定論,但是事情就是如許,你們要如何想就看你們的了。”
但於明所推斷的都是主觀推斷的,有些還是本著人道本惡解纜判定的,上不了檯麵。看陳牧,嘴角輕笑,略有些對勁的模樣,於明很淡定道:“我們隻賣力調查本相,三件案件都是實在存在,我們隻是給出數據,不需求向我們解釋,殘剩的需求你們本身判定。”錢能夠擺平很多事情,而陳牧是富三代,他的父親是水星個人的董事成員,不但在華商中影響龐大,其本身也相稱有權勢。
“他是假的?”林霞衣問。
林老先生道:“於明,你如何看?”
“這不成能,必然有曲解。”林霞衣情感有些衝動。否定道:“陳牧喜好統統的小孩,他對小孩特彆好。他很仁慈,他有個基金會,在亞洲開設了一個孤兒院。我們還籌議婚後要三個小孩。這是誣告,或者其他啟事能夠解釋。他確切有公用的網球球童,對他們都很好,並且屬於兼職,是公司裝備公關。他還說應當幫忙這些貧苦的孩子,讓他們對將來充滿但願。”
林霞衣道:“於明,這你就不懂。在外洋,隻要法庭冇有科罪,那就是無辜的。”
“算我一個。”海娜出來道:“陳牧,你已經幫林老頭聯絡了外洋的病院,行動很快啊。”
狀師是個妹子,戴著眼鏡,翻開檔案,開端報告三個故事,第一個故事是欺詐,打網球時候,一個開球,網球打在了球童的腦袋上,球童昏倒,陳牧立即搶救,狀師供應了影象質料,看起來是陳牧將球童摁倒強吻摸索,獨一證人是陳牧的球友,他證明這影象斷章取義。當時是在搶救球童,他去撥打搶救電話,當時因為是活動狀況,以是冇有照顧手機,手機放在換衣室。很快球童就復甦,陳牧帶球童去病院,就冇有撥打搶救電話。過後陳牧授予球童賠償,但是對方嫌不敷,將陳牧告上法庭,告其性騷擾,想把事情搞大。法院以為證人證詞有效,最後在狀師建議下,陳牧增加了一些補償,告結束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