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管帳?”瑪麗安愣了好久:“這類事,不會有發票和消耗記錄。”
“你籌算生下來?”
數天後於明撈人結束,在日本分贓後,回到了中國,和葉戰約好一起去報考國際飛機駕駛黌舍。
“我還冇考慮好,這孩子是美國國籍,那今後在中國餬口不是很難?我好亂。”
“那還是18%。”
“他說他是你老婆和你婚禮的見證人。”
於明看不下去,出馬了,拿起電話筒道:“20%遠遠不敷活動經費,200%……我體味過老撾撈一個淺顯刑事犯的代價是兩萬美圓,但是你給錢人家一定情願收。以是我們要先找到關頭人物,還要找到關頭人物能信賴的人,除此以外。還要捏造法律證據。這些事都不是淺顯百姓狀師會做的,我們要找很多乾係,法院、查察院上高低下不但要辦理,最關頭一點,需求人家情願收你的錢。我們調查人是地頭蛇,曉得哪些人會收錢。但是要找對能讓這些人信賴的人去談判。”
“我要調派管帳。”
“等等,你先奉告我撈一小我需求多少錢?”
於明回到了a市,杜青青接飛機,奉告有位朋友在等待於明。於明問:“甚麼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