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上輩子專業時候也會玩點樂器,最開端自學的笛子,然後是尤克裡裡,接著就是吉他,這些樂器他都會玩,但都不是特彆的精通,不過彈唱幾首歌還是不成題目的。
他不是冇想過買一副耳機,但是他對這個天下的歌又實在是聽不出來,他這小我比較懷舊,還是地球的音樂更對他的胃口。
秦歌撇撇嘴,道:“唱歌誰不會啊。”
秦歌點點頭,道:“會一點。”
吳亮走了,徐潔俄然問道:“他方纔說課堂見?甚麼意義啊?”
吳亮輕聲嘀咕道:“你寫的歌,能聽嗎?”
吳亮眼睛裡的驚奇更甚,道:“你還真會唱啊?”
秦歌看了一眼,哦了一聲,道:“這不是作文。”
這類流言流言,秦歌底子不當回事,但是他不在乎,卻得為兩個女孩考慮。這類影響到名聲的流言,對她們可不是功德。
秦歌這段時候上課的時候閒著冇事無聊,總不能上課的時候玩手機吧?並且手機也的確冇甚麼好玩的,除了談天東西,就是微博,再不然就是小說。
秦歌想了想,點頭道:“行,那我吃過午餐就過來,你可記得把吉他帶來。”
“喂,秦歌,等等我。”吳亮推著他那輛山地越野車,走了過來。
徐潔道:“那一會兒下午我也早點來,聽你彈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