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靖朝邊陲比年戰亂,尚武輕文,吳家近兩代已經闊彆宦海,但沈家長房仍然在京中混有官職。
與大靖相鄰的北戎,西疆,東元,都不承平,各種小摩擦不竭。朝中缺良將,此次比武,就是為了選才納能,更是為了擴大錦衣衛。
考慮幾今後,孫氏決定退一步,說是買個明淨出身的婢女,借腹生子,養在她名下就好。
思來想去,自認冇了活路,一氣之下抹了脖子。幸虧搶救及時,若不然就會陰陽兩隔。
沈家和吳家往上數三輩都出過豪傑人物,隻不過吳家是文臣,沈家是武將。
比武大會的聖旨一下,同僚們都開端暗中培養本身家屬中的小輩,沈奕天然也不能落於人後。
隻是沈長戈的祖父逝去,兄弟幾人分了家。沈契又是個冇本領的,在都城混不下去,就帶著分炊所得的豐大族產,來到了親生姨孃的故鄉吳縣討餬口,以圖能夠站穩腳根。
有一日晚間,酒過三巡,兩人促膝長談,沈契說他家有個十六歲的兒子還冇訂婚,吳六子說他家有個十二歲的女兒也還冇訂婚。
不喜好待在家裡,喜好到處遊曆,就給他塞銀子,讓他隨便闖蕩。
沈契的性子軟弱多情,行事也莫名其妙。
吳歲晚十二歲那一年,吳縣搬來了一戶人家,姓沈,當家人名叫沈契,也是大師族的庶子,更偶合的是,他在家屬中也是排行第六。
一年今後,沈長戈返來,得知父親為他定了個媳婦兒的事情,還來不及獵奇和細探聽,京中就傳來來歲春季比武的動靜。
不可,絕對不能讓煮熟的鴨子飛了。
自從先太子故去,當今聖上就成心立長立嫡,想攙扶年幼的嫡孫繼位。但其他兒子年富力強,且在封地運營多年,氣力不成小覷。
嫡妻也不顧了,小妾也不哄了,沈契俄然腦筋抽筋,覺醒了自我,抱著沈長戈生母的遺物,像和尚似的守了兩年。
甚麼叫一物降一物?就像吳六子,半輩子一事無成,乾啥啥不可,吃啥啥不剩,隻要一樣工夫算是練到家了,就是拿捏沈家老六沈契,一拿一個準兒。
想當年,沈契與嫡妻孫氏結婚三載,豪情深厚,卻一向無子。兩伉儷冇焦急,親人們卻急得不可,各式勸說讓沈契納妾。
按當年的景象,吳歲晚能夠說給沈長戈當媳婦兒,算得上是頂頂好的婚事。
沈契在孫氏自戕以後,就有了一絲悔意,再與那妾室相處光陰長了,也生了多少膩煩。
吳六子反應過來,使出渾身解數,對“重情”的沈契,展開了一頓豪情守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