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道聖人_第十三節 真神(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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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許皓的法典一出無人能與爭鋒,神法(憲法)、刑法、民法共三大部,洋洋灑灑數萬字,從行政到武裝,從殺人到偷人,分得那是井井有條。

開打趣,這但是地球人數千年的經曆與數千法律專家幫手製定的(當然許皓還是有恰當點竄的),哪是一群異界土鱉能比的。這但是讓人本身辦理本身的神器,用在具有一尊大神做後盾的天下,還會玩不轉嗎?

現在許皓已經能夠向世人宣佈他的存在了,不過不是一向宣稱的重生之主,而是重生的律法之神,統統法律的保護者――當然僅限他認同的法律,這點在教義上但是有明白申明的,他可冇興趣承擔不需求的任務。

一大是律法,四小是本相、審判、懲罰與公道。當然這隻是對其對應主體範疇的指向,並不料味著許皓能夠完整的把握相乾範疇,比如說公道這個神格,精確講應當是法律的公道,限定範圍極大。

明天是個狂歡的日子,除了需求或實在放不了手的事情,明天統統許皓的信徒都放下了手上的事情,前去神殿禱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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