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謀不軌_1.第1章 囹圄(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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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本院以為被告人裴振亨以不法占有為目標,操縱互聯網談天東西公佈子虛動靜以及極具引誘力的話棍騙彆人財物,不特定受害人數浩繁,數額特彆龐大,其行動冒犯了《中華群眾共和國刑法》第266條之規定,構成欺騙罪,是以本院遵循《中華群眾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之規定,特提告狀訟,請依法懲辦。”

“另有,公安構造也請了專業技術職員查抄了你的電腦,你的部落格並冇有被黑客進犯或是中病毒的跡象。這是公安局出具的技術鑒定書。叨教你另有甚麼話說嗎?”

“我……我不曉得你為甚麼要給我的卡裡打錢。”他有些底氣不敷,避開了對方仇恨的目光。

那小我彷彿在訴說彆人的故事。

“本來金融才俊就是如許賺大錢的啊?嗬嗬了!好些媒體都吹噓他是小巴菲特,我還真覺得他於投資一道目光鋒利,太無恥了!”

“統統的被告都宣稱是你在部落格文章中流露的群號,剛纔已經給你出示了部落格文章的截圖,你冇瞥見?”

“不成能!我從不暗裡向人保舉股票。我的確曉得上市公司一些黑幕,我在做風險投資,還辦理著一隻股權投資基金,以是曉得黑幕動靜並不奇特。但是我也曉得泄漏黑幕動靜是犯法,緊緊捂住都來不及,我如何能夠還以此為噱頭停止欺騙?你們必然是搞錯了,騙你們錢的人必然不是我!”

……

這內容與他毫無乾係。

旁聽席上的人也不溫馨。

“……以上犯法究竟清楚,本院已經獲得了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受案顛末、彙款憑據、銀行卡買賣明細、環境申明、戶籍證明、博文截圖以及QQ群的談天記錄截圖等證據,罪證確切、充分,足以認定。”

“我,我……我不曉得,我不曉得為甚麼會如許!”他神情惶惑的看著那些加蓋了銀行鮮章的證據,猖獗點頭,“法官,我完整不曉得他們為甚麼要往我卡裡打錢!我是冤枉的,冤枉的!阿誰薦股的QQ群也不是我建的,你們應當想體例去查一查阿誰群主的真正身份!”

“有!”他粗著脖子大聲道,“法官,我底子就冇有跟她用QQ聊過天,我也底子就冇有收取過她說的那甚麼一萬塊錢的會員費!”

“按照144名受害人的陳述,入群後,被告宣稱本身有黑幕動靜,能夠變更大量資金拉昇股票,足以保障大師的收益……被告以如許極具引誘力的話為餌,棍騙很多入群的股民交納了數千到上萬元不等的會員費、提成費、資訊費、傭金等各種項目標款項,以獲得他所謂的一對一保舉優良股票的VIP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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