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睡著了,夢裡呈現了很多臟東西,他們在床邊看著我,我很驚駭,隻能一陣的踹打,但願能趕走這些東西,但是卻冇有結果,我隻能驚駭的看著。
如果躲過第一次那第二次應當在九歲那年死,二爺在我爸將那隻雞燒成骨灰丟了以後,第二天就死了,當時寄父給我爸說,二爺插手給我改命,是犯了大忌,但是二爺曉得我另有活結,就連同我的活結一起承擔了。
但是我爸也奉告我是真的,我纔回想那晚,那晚我做的夢,夢到一個看不清臉的人抱住了我,我掙紮不動,隻能被他向前拖著。
那一年我又被先生帶到了他的家裡,一住就是一年,以後先生給我算卦,才放心讓我返來,但是他奉告我說,我平生必定會跟這些東西膠葛,讓我多加謹慎。
也是以,我常常冇法去黌舍,而在村裡我又被人叫作小百家,意義是我是吃百家飯的,當然我確切也差未幾算是吃百家飯的了,幾近很多先生或者廟裡我都是去常駐過,然後也是在那處理肚子的題目。
至因而誰帶頭叫出來的我一向都還記得,村莊裡阿誰最讓我悔恨的老酒鬼,每次見到他我都會咬牙切齒,恨不得上去踹上兩腳才罷休。
而先生來奉告我爸,說我丟了魂,但是倒是被臟東西節製住了,找不到方向回不來,隻能先叫魂嚐嚐。
那以後我爸才發明,本來我的命不是用兩條命換來的,而是三條,那碗水也不是甚麼保安然的符水,而是替死的水,以是每次我問我爸,問甚麼村裡人都說我是害人精的時候。
二爺說必須在我九歲前把名字改了,不然我很難躲過十二歲的劫,統統就白搭了,但是統統都發明的太晚。
厥後堂哥也奉告我,那一早晨,他被我踹醒,我一向亂抓亂打,彷彿在和甚麼東西打鬥。
喝完酒後就會耍酒瘋,然後常常對著一些其他村的人或者他家的遠房親戚說我的事,偶然候說我是乞丐,店主吃完西家吃,偶然候說我是個禍害精,常常招來不潔淨的東西,害得村莊裡都是提心吊膽的。
我爸也會痛苦的這麼奉告我,我爸在我十一歲那年,去清算二爺的屋子的時候,發明瞭二爺留下的筆跡。
我姓東方,姓氏陽剛,這裡冇題目,名叫寧,平生安定安寧也冇錯,組起來叫東方寧,冇題目,但是他們卻漏了一點,我身處與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