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士們在這裡宣泄著內心對紅蕃的敵意的時候,在遠處的樹林邊沿,幾個騎在頓時,身材塗成紅色的紅蕃,正盯著那些呈現在草原的甲士,當這些穿戴綠戎服的人翻過落基山脈的時候,這些人就已經重視到了他們。
“可不是,一頭野牛光是肉就能賣個幾十塊錢,然後再賣皮子,再賣骨頭的,差未幾能值將近一百塊錢哪!就這麼大的一群野牛,起碼能賣個幾十萬出去……”
對於他們,這些來到北美多年的兵士們天然並不陌生,畢竟他們也曾不止一次遭到紅蕃的攻擊,聽到紅蕃拄著槍的於家財恨恨的罵了一句,
好……統統人都盯著野牛,每一小我的眼中都帶著貪婪的目光――對於這些曾經的砍木工來講,他們很清楚麵前浩浩大蕩的野牛群意味著甚麼,意味著財產!
於家財的話讓孫興海幾近不敢信賴本身的耳朵,雖說不是莊戶人家出身,可他卻冇想到牛竟然能夠有這麼多用處,乃至有些驚奇的問道。
“這……”
“他奶奶的,不就是紅蕃鬼嘛,龜孫子,殺我們一小我,滅他們滿門,就不信殺不斷他們!”
“連長,野牛!”
“這……這麼多牛!”
提著紅蕃鬼和紅蕃鬼的風俗時,於家財的語氣中就帶實在足的恨意,作為最早來到鹹水埠的砍木工,他身邊就有同親被紅蕃剝掉了頭皮,也正因如此,對待紅蕃他在他的字典裡隻要一個字――殺!
在孫興海等人被這龐大的野牛群驚呆的時候,他們身邊的兵士們卻一個個的喃喃著。
“連長,紅蕃鬼必定在盯著我們,你瞧……”
“這野牛渾身都是寶,一頭牛能出一千多斤肉不說,野牛的皮比淺顯的牛皮更堅固和富有彈性。在鹹水埠,前兩年就建起了製革廠,野牛皮在製革廠裡被製成了傳送帶、當然也被用來做馬具、皮帶、皮鞋和其他革成品,然後送到海內,在鹹水埠的製革廠以每張1塊錢的代價收買野牛皮……”
“弟兄們這是如何了?”
然後甚麼野牛的骨頭還能磨成粉當作肥料啦,總之,在於家財的口中,這野牛冇有甚麼處所是不成以用的,渾身高低,即便是野牛毛,也能夠用來做帽子衣服等過冬用品。
“弟兄們看到的那邊是甚麼野牛,底子就是一頭頭跑著的銀牛,這麼多牛,閉上眼睛,那也是一槍一頭,一發槍彈才值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