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5最後隻是一枚探空火箭,其研發目標是為了彙集跨音速區的氣動數據,為向武備部爭奪經費和項目支撐才按防空火箭的性子挨近,不過布勞恩的行動不慢,不但製作了模型並且還為戰役部和引信預留了位置。呈現在霍夫曼眼中的靜態模型為是一個頎長的圓柱形彈體,長2米,估計重120公斤,後掠形彈翼位於彈體中部,翼尖處有小翼,單片尾翼上裝有程度翼,上麵的舵麵賣力節製火箭的飛翔姿勢。
F55的模型看上去就要細弱很多,它長4.8米,形狀與F25既有類似也有辨彆――無尾式外型,彈翼被置於開端,翼尖也有小翼。按布澤曼設想為超音速火箭,利用一台液體燃料火箭,設想射高5000米,最大時速約1400千米/小時。
又比如瓦爾特・蒂爾博士在A-4火箭根本上研發的“瀑布”防空火箭,尺寸、飛翔時候均小於A-4,但最大射高能夠超越15000米,遵循蒂爾博士的生長思路,在發射初期火箭速率較慢的時候由空中把持手目視把持,通過調劑尾噴口的四個石墨燃氣舵節製其大要射向;飛翔中段用兩台空中雷達彆離暉映目標和火箭,用計算機解算方位差後收回無線電指令,使火箭沿目標暉映雷達波束飛翔;飛翔末段則利用無線電近炸引信和紅外指導頭節製火箭飛翔。
布勞恩解釋道:“固然共享一個代號,但二者實在是分歧的產品。F25采取固體二乙二醇醚火箭引擎,事情時候6秒,估計推力500公斤。我們將其設想為既能從傾斜發射架上發射,也能從飛機上發射的跨音速火箭。從我計算的成果來看,它擔負防空任務另有很大不敷,他的最高速率約為950千米/小時,但射高隻要3000米――這大大低於大多數轟炸機通例突襲高度。”
順著他的先容,世人考查了“萊茵女兒”的模型,這個有著如同花瓣一樣彈翼的火箭外型看上去要文雅很多,在彈體下端有四片尾翼,中部有六片穩定翼,頭部有四片把持翼,總長5.74米,最大射高6000米,采取無線電指令節製,翼尖帶有發光裝配以便利操縱職員目視遙控。
霍夫曼是曉得康拉德大名的,汗青上要不是他在空襲中死於非命,第三帝國在這個範疇的研發事情停頓還會更大,因而熱忱地與對方握手,康拉德明顯很感激布勞恩的保舉之功,便笑著解釋道:“布勞恩博士首要把精力都放在A-4火箭上了,他研討火百合隻不過是為了項目配套而順手為之,而‘萊茵女兒’倒是萊茵金屬公司一開端就遵循防空標準去研製的,故而進度要快一些。它一樣有R1和R3兩種型號,此中R1型是兩級固體燃料,R3型是液體燃料加固體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