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兒姐姐,這不關柯家姐姐的事兒,你彆冤枉好人啦!明顯是你把她推得摔了罐子,衣服,也是你弄臟的!!”
按說那李明德的年紀已滿十八歲,早該訂婚、結婚了。並且,即使是他身患足疾,有那麼一點兒殘破,卻也不難娶到,東、西兩京的貴胄令媛和名媛淑女;更何況,大家都曉得那武府的三蜜斯武長歡,才貌平平、體弱多病,一無長媳之德,二非佳婦適選。那為甚麼李益,還會如此的看重這門兒婚事,不吝跋山渡水、發兵動眾地,大老遠兒跑去濟南武府,假藉著伴隨二夫人探親的名頭兒,親身登門相求呢?這中間,卻有著一個極其隱蔽的啟事。
據史家記錄,說是周朝的女皇武則天,當年方纔被高宗天子封作昭儀之時,曾經親身動手,扼死了尚未滿月的親生女兒,並凶險地嫁禍給了舊後王氏(此岸花),一舉撤除了這枚眼中釘、肉中刺,藉此,才氣在短短的一年之間,便把握住了後宮的大權。
第二天頭午,欣兒攜領著另一名親信的小丫環桐花兒(梧桐花),滿臉笑嘻嘻地走進了司衣庫,坐在廳堂以內,和柯芙蓉扯東扯西地談笑了半晌後,擺出了一副難堪的模樣,柔聲扣問她道。
此時,阿梨卻驀的打遊廊外頭現出身來,伸開了雙手,堵在台階的前麵,大聲地為柯芙蓉辯論論道。
李忠遵循著李益的叮嚀,先是詳列送聘與納吉的采單,治辦雙項訂禮:金銀財寶、綾羅布匹、服飾被褥、鮮牲酒茶,樁樁件件,林林總總;然後率人用車馬,日夜兼程地,一併恭送到了濟南武府那邊兒;接著,便掉頭兒奔回了洛陽,提早粉牆發帖、安插新房、預備婚事;同時,還要兼顧著年底督驗、清收田租,采辦、點數年貨,以及年節慶典之務——一時候,隻忙得是暈頭轉向,馬不斷蹄。他的兒子李全倒樂得清閒安閒,冇有人管束著他,一日以內,總要有大半天,都死賴在司衣庫裡不走。
李全如許兒肆無顧忌地整天膠葛著柯芙蓉,自是會讓衛國公府的那些下人們,在私底下沸沸揚揚地傳為了笑柄,冇用多長時候,便傳到了欣兒的耳中。
“唉,隻能臨時委曲一下兒他們了。本來本公是策畫著,要趕在小年兒之前,抓緊了時候,給他們二人籌辦了事的。誰知,就在本日,我剛為明德尋得了一門兒上好的婚事,必必要在上元節之前,下定、納吉;晚春的3、四月份,就要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