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從大業十二年開始_第十七章 引由朝政論治眾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李善道說道:“這點,大郎不消叮囑,我自曉得。”

李善道謙虛請教,說道:“請大郎示下,那裡錯了?又那裡思慮不全,隻說對了半點?”

“劫完船後,給你的犒賞,傳聞你大多分給了秦三等,由此足見,二郎你本就是個輕財重義之士,俺這句話,也就是多提一句。”

“不錯。重義氣的豪傑子,誰會‘欺負同類’?既然‘欺負同類’,那就是不重義氣的奸惡之輩,殺不敷惜。”

李善道遊移了下,心知徐世績是個奪目的人,在他麵前最好實話實話,於是說道:“大郎,要說嚴格,隻因搶些酒肉,就砍頭示眾,確是嚴格。即便朝廷官法,也冇這般酷厲。我最後時,確也感覺是不是不有點近情麵?但我們寨子與朝廷分歧。咱寨裡都是多麼人?無不是視殺人放火為平常事的強梁豪傑,對這等人,不以嚴格束縛,就難陳端方。因我這麼轉念一想,也就明白雖他們隻是搶了些酒肉,大郎為何卻也一樣履行山規,將他們殺了。”

徐世績悄悄拍了動手掌,說道:“不但對,並且你這兩根手指豎得好,山規固然該當置之於重,但講提及來的時候,卻需求得以‘義氣’為先。”頓了下,彌補說道,“但另有一點,二郎,俺得與你說清楚,便是‘倡義重義’,我等為頭領者,須當以身作則,我們得先做到。不能隻以此來束縛部眾,而我等卻隻嘴皮子說說,實在不按此做。”

徐世績把話題扯到問李善道對他履行山規,將那幾個搶酒肉的嘍囉殺掉是如何看的時候,李善道還不太能明白,他為何俄然提及這事。

徐世績說道:“明天捕到了搶你酒肉的那幾個賊廝鳥,俺令將送入法堂,儘數殺了。人頭給你看後,現已掛在了山頂的中軍亭前。二郎,你對這件事如何看?”

昨晚劉胡兒把人頭提去給李善道看後,說了一句話,說的是:“重義氣的好男兒固是多數,可也有這等無義之徒”。這句話不期而至,於此際泛上李善道腦中。

徐世績這是明著在說殺那幾個搶酒肉的嘍囉的事,實則是在答覆他“想要就教大郎”之此問。

“你這話,說錯了一點,說對了半點。”

“先帝內定江南,外服突厥,突厥尊先帝以‘賢人可汗’,先帝斷非庸主,並且在本朝肇建之初,先帝覈定新律,將前朝的諸多酷刑峻法,一概刪除,一千五百餘之多的定罪之條,隻儲存了五百條,開皇三年,下聖旨雲,‘欲以德代刑’,清楚是欲以德政來治天下,但他為何卻俄然竄改,至其暮年,而有此等嚴格,或用你方纔的話說,‘不近情麵’的詔令下達?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