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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那年中秋夜,她出府弄月與丫頭失散,被一個抽風的男人拉進了一間伸手不見五指的破屋子裡,強行奪去了明淨,命官的嫡出女兒出一次門就失了身,彆說社會言論,就是她那無良親爹和暴虐繼母也會扒了她一層皮兒來包餃子吃,她嚇得半死,看也不敢看黑暗中不知是睡著了,還是爽暈疇昔了的男人一眼,穿好衣衫撒腿就跑了,然後強假裝冇事人一樣回了府。
大寶一副小大人的模樣,道:“娘,大寶買了饅頭,你和小寶趁熱吃吧!”他隻買到兩個饅頭,他是宗子,理應孝敬孃親和弟弟,他不吃也能夠的。
四歲的孩子,餓著肚子去尋吃的,受了傷也一聲不吭,還這般謙讓孝敬,這份孝心,這份固執,這份胸懷,深深震驚了她,他們的娘已經死了,她會代替他們的娘持續照顧他們,不會讓他們成為沒爹沒孃的孤兒,因為她曉得,當孤兒的滋味兒一點也不好受。
大寶也跑過來,敞亮如黑葡萄的大眼睛裡溢位無儘地疼惜,飽滿粉嫩的唇勾起都雅的弧度,給了孃親一個陽光般明麗的笑容。
衝動而親熱的兩道稚嫩聲聲響起,向晴轉頭看去,見兩名長得一模一樣,一樣衣衫襤褸的小男孩氣喘籲籲地站在廟門口,懷中抱著甚麼東西,正歡暢地看著她笑。
陽光如戀人和順的手,伸進殘破的廟頂,撫摩著女子被利器劃了一條手指長口兒的右臉,格外輕柔,疼惜。
自從他們被趕出來後,娘便病倒了,每日都要吐血,吐完後就抱著他們冷靜流眼淚,還對他們說,如果她死了,讓他們兄弟倆好好活下去,但是他們甚麼都能夠不要,隻要娘,冇孃的孩子就要去做乞丐,他們不想變成街上那群臟兮兮臭哄哄的乞丐,他們要做有孃親的小寶貝。
這恰是她的便宜兒子,大寶小寶,一對才四歲的雙胞胎。
誰知,還是被繼母發明瞭,一頓亂棍要送他們母子三人去見佛祖,她搏命護住了兒子,本身卻被打得遍體鱗傷,如花似玉的繼妹‘美意’勸母,用匕首劃破了她絕美傾城的臉,留了她們母子一命,趕出門去,今後母子三人流落在外,展轉來到了這荒效野嶺,投身破廟當中。
老天,她能挑選再穿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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