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它不是來殛斃的。
它要看看,阿誰吟遊墨客說得是不是真的,人類社會真的有這麼好嗎?
本來,比來這片叢林來了一批巨魔部落,它們以極快的速率,打趴了一個又一個魔物部落,哥布林,豺狼人,食人魔,冇有一個部落是它們的敵手。
巨魔之王特朗德爾,很聰明,起碼他很樂意學習接管新奇的事物,一年時候裡,它帶著吟遊墨客四周打獵,學習人類說話。
“人類,都是卑鄙小人。”
叢林裡,一處食人魔的部落,這裡橫七豎八躺著一地屍身,足足有二十隻食人魔屍身,而殘剩的食人魔則是瑟瑟顫栗,蒲伏跪倒在地。
真可惜,它還想搶個城堡送給對方的呢。
如何描述呢?前所未有的感受,甘旨,太甘旨了。
“彆殺我,彆殺我,我有好東西。”吟遊墨客看到猙獰可駭的巨魔之王,特朗德爾,一步步靠近,他驚駭的解下了酒水水袋。
就在它籌辦跟著吟遊墨客去到人類社會的時候,對方壽終正寢了,彆人老了,睡上一覺就死了,如何都叫不醒。
巨魔之王特朗德爾,見狀,獵奇的看了一眼水袋,又聞了聞,一股酒香飄入了它的鼻尖,它的口水不自發的分泌。
它已接受夠流浪的餬口了,它要在人類的社會定居下來,它想喝酒,它想吃麪包,它想享用熱水澡。
巨魔崇拜強者,如果你能打敗它們,那麼很好,你會收到一個忠心耿耿的保護,前提是,你能聽懂它們的說話。
它開端仿照對方的說話,垂垂的,吟遊墨客彷彿是懂了對方的意義,真的開端教誨對方說話,他指著石頭說道:“石頭。”
要曉得,巨魔在騎士故事裡,但是最強的魔物了,它們身高三米,渾身肌肉,皮膚堅固如同皮革,軟甲,平常刀劍底子砍不透它們的皮膚。
至今冇有人能夠打敗它們,哪怕是叢林的巨熊,力量也減色於巨魔。
它還想要,但是吟遊墨客冇有了,一番比劃之下,它體味了,還想喝酒,得去人類社會。
食品,美酒,戰役,故事,另有熱水澡,一個個訴說的故事讓它對人類的天下充滿了胡想。
要不是它體格強大,它就真的差點死了。
它們的王,但是很強的,平常四五隻巨魔都不是對方的敵手,不然也堆積不了它們了。
“去把,全部叢林的食人魔,豺狼人,哥布林,都給我堆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