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童悄悄站著,他這兩輩子第一次殺人是在前夕初到洛陽的早晨,當時候胃裡何嘗不翻滾?幸虧當時被一眾凶徒的罪行刺激,心膽俱壯,以是很快熬過了阿誰關隘。
金童溫暖的笑著:“說不出來不打緊,本官奉告你,第一,他不聽本官號令,這一點,你不對本官說實話,也是一樣的,第二,他的名號衝撞了上麵那位劉三爺,這一點嘛,本官姓金,行一,嗯,你曉得他們為何會笑了……”
瞥見金童部下軍漢不問是非,二話不說的手起刀落,這份潔淨利索的凶惡之相,連在法場監斬過的丁浩都為之一震,向後略微退了半步。
政權,向來都是在刀子上麵,而不是出於書卷。
實在這對金童來講不算甚麼,在他看來,當代官本位的法律空子實在是太好鑽了,太輕易了,隻要稍稍籌齊截下,一頂“幫手奉旨辦案”的大帽子扣上,再一頂“軍法”的大帽子也扣上,連殺人都不犯法,另有甚麼事是不能做的?他乃至想到了今後如果被人翻出這件事,彈劾本身草菅性命的結果:丁浩奉旨辦事,我是本案的當事人之一,為了庇護公主不遭到傷害,已經在案當晚受過傷,現在儘力以赴的幫忙破案,至於被殺的人都是死不足辜的,並且是在我借校場練兵期間殺的,這個有幾百人證明,至於厥後有些人反口說不是那麼回事,那麼到底你信第一供詞還是第二供詞?你信一個犯了極刑的地痞地痞的還是信我一個朝廷命官的?阿誰翻供的人必然是因為被我查到他的罪行才妄圖讒諂於我,話說返來,你到底信誰?然後再反問,為甚麼你對一個地痞地痞的死這麼上心,你要保護法律的莊嚴為甚麼不去把公主被刺的時候去查個底朝天?我去查案,你在前麵掣肘是甚麼意義?莫非你不想丁浩和我把案件查明白?這是為啥呢?莫非你也有甚麼乾係?如果當時候此案已經查瞭然又被翻舊賬,呃,已經建功了,證明我是忠於皇室的,詳細的查案手腕還用向你解釋嗎?
此次金童久久冇有喊第一小我答話,他微微看著天,像是在思考著甚麼,丁浩也一樣不出聲,他曉得震懾手腕來自於金童的軍隊,官員草菅性命有能夠被告,但軍隊殺人,目睹的人隻要驚駭,卻不敢說甚麼。
金童站起家來,冷冷道:“明天,你們麵對的不是淺顯百姓,存亡都由你們一言而決。話已至此,你們本身衡量。”
上麵的四百多人齊齊的抽了一口寒氣,這招真狠啊!這是哪來的武官啊?真黑啊,河南府那些衙役馬快和他比起來的確就是人畜有害的小貓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