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大年青人答道:“對對,我就是候光亮,弟兄們都叫我猴子。”
張小七細心地回想著:“當時手裡拿著槍呢!”
秋歌噌一聲站了起來:“法官大人,你這是在威脅證人!”
中年法官聽完,神采就陰沉下來。蔣為民事前確切跟他打過號召,當然,打號召的內容,隻是很平常的話:“我兒子被人傷害了,請照顧一下,必然要依法措置啊!”‘依法措置’四個字,說的很重,這中年法官如果不傻,當然能體味出來,蔣副市長說的到底是甚麼意義。
張小七儘力回想著:“統共開了三槍!”
中年法官深吸一口氣:“馬飛踹蔣文明的時候,蔣文明的手裡,還拿動手槍嗎?”
中年法官沉聲說:“張小七,如果你在法院上做偽證,是需求承擔法律任務的!乃至,你能夠是以被判刑!”
賈狀師(也就是被告狀師)神采就變了:這是甚麼環境?這個張小七一向在逃,莫非會被對方給策反了?我不是給他老母親送了五萬塊錢嗎?這小子也曉得啊!如何就翻臉了呢?
張小七安靜地說:“法官,我在公安局做的供詞,都是這個賈狀師讓我做的!我要求講實話!”
實在中年法官從公安局轉過來的供詞當中,也早就看出是綁架案了,但他為了蔣為民打的‘號召’,隻能重新開端審理。
賈狀師氣急廢弛地說:“法官大人,這個張小七是在做偽證!我另有證人!”
秋歌站起來,麵含嘲笑,安閒地說:“起首,按照剛纔兩位證人所報告的究竟,我代表我的當事人,要求法官賜與蔣文明綁架罪、不法拘禁罪、用心殺人罪、不法利用槍支罪等罪名。其次,我的當事人對被告的傷害,是為了製止蔣文明即將實話的犯警侵害!從全部過程來看,完整合適合法防衛構成的要件,是以,我發起,我的當事人屬合法防衛,不該該遭到任何製裁。”
張小七朝旁聽席那邊瞟了一眼,目光與六指對了一下,微微點頭。
秋歌點點頭:“持續說下去。”
秋歌此時插話道:“蔣文明統共朝馬飛開了幾槍?”
此次帶上來的,是一個瘦得跟猴子似的年青人,滿臉的奪目,中年法官大聲說道:“你就是證人候光亮嗎?”
被告方的狀師俄然站起來,大聲叫道:“法官大人!對方純粹是血口噴人!我的當事人蔣文明,出身高官家庭,底子不會做出這類違法的事來!對了,我們另有當時在場的證人要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