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說的挺標緻,實在就是要求證人扯謊罷了!跟昨晚馬飛和丁小鬆的設法完整符合!
張影差點驚撥出聲,被馬飛捏了一動手,才低下頭,冇有出聲。
趕到金城的時候,才六點半,馬飛撥打了江如玉的手機,肯定在公安局四周的一家快餐店見麵。
很快,馬飛直接用手機,給秋歌轉疇昔五萬,然後秋歌就開端叮嚀,在法院審理的時候,要如何論述細節,直到馬飛能一字不差地複覈,秋歌才放心腸站起來,向馬飛點點頭:“馬先生,我明天會去拜訪統統的目睹者,如果另有甚麼細節題目,我需求隨時跟你交換,這是我的名片,請你也留下本身的聯絡體例。”
江如玉分開後,秋歌就顯得有些懶洋洋的,很較著,在她的眼裡,這底子不算個案子!
“嗯。”張影和婉地將螓首靠在馬飛的肩膀上,“就算你判了刑,我也會等你。”
馬飛玩味地看著麵前這位美女狀師:“證人的共同,是甚麼意義?”
馬飛接過秋歌遞過來的檔案和具名筆,唰唰唰簽上本身的大名:“OK了!”
馬飛淺笑道:“秋狀師放心,不管是關押起來的,還是冇有關押的,統統的目睹者,我都已經做好了事情。”馬飛對於吳小天的承諾,還是放心的,因為混江湖的人,遵循的不是法律,而是本身的承諾!
“哦?”秋歌非常不測埠挑了挑眉毛,毛嘟嘟的眼睛,諦視著馬飛:“你‘都已經做好了事情’?有掌控麼?你要曉得,我們常常會碰到,嫌犯胡亂點竄供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