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陶菀判定地回絕道,冇準是場鴻門宴,況乎她臨時還不想惹事,靜觀其變。
“喏,這給鳳歌,這給莊主吧!”陶菀又撈出兩支筆,“你拿歸去,他們必定會獵奇,也必定會究查,不如讓他們漸漸研討去。”
她緩緩踱步走出屋子,小步踏上木橋,走向竹屋,當初覺得他們會栽些小桃苗,哪料他們會是移植了一整片桃樹,她曾問,這些桃樹是從哪兒來,那些人杜口不答。
本來他們早就猜著本身會不承諾,後邊的事都籌辦好了啊,陶菀的笑容又消逝一些,任誰都不喜好被人看破,但一想到有錢賺,眉梢又多了份憂色,她拽過那紙張,揣著它興沖沖地奔回屋子,拿起筆簽上了她的大名。
“謝夫人!”
葉長歌接過筆,還是還是滿臉迷惑,真能寫出字?
陶菀謹慎翼翼地折著字據,隨口道:“我不會用羊毫,我風俗用圓珠筆和中性筆!”
藍色筆跡蒼勁有力,隻是略微細了些,是甚麼羊毫能夠寫出如許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