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眼睛都不眨一下,眸子死死的盯著電腦螢幕,密切的重視著畫麵中的停頓。
固然有些慘不忍睹,但沈梅還是對峙把八個受害者的照片都看了一遍,不得不說,真是一個比一個慘。
兩邊就這麼對峙,足足過了十幾分鐘,都冇有人脫手。
沈梅搖點頭,這個凶徒還真夠狠的,把人打成如許,也真能下得去手。
他們論述的顛末,也根基上大同小異,隻不過是比起案件概述要詳細一些,主如果增加了開首他們是如何與辦事員產生牴觸的。
妙手!
以是,沈梅以為如果從品德的角度來講,錯起首必定是在那八個客人,如果不是他們嘴賤的話,那這場牴觸恐怕就起不來,也就不會有接下來的案子。
臨時得不出答案,沈梅就先將這個迷惑放到一邊,又翻開了一個檔案夾,這內裡記錄的是現場目睹者所做的口述筆錄。
沈梅耐煩的等著,足足七八分鐘以後,人群才垂垂地散開,然後沈梅就看到了場中七八小我正在對著兩個女孩子,此中一個的確是穿戴酒吧辦事員的禮服。
懷疑犯,就是阿誰女辦事員的阿誰男性朋友,也就是阿誰下狠手的男人!
“這氣力……”
接下來冇過量長時候,阿誰狠人再次脫手了,那七八小我在他麵前,底子不堪一擊,每一個竟然都在他的麵前走不過一個照麵,要麼橫飛出去,要麼倒在地上。
此中一個最慘的,滿身都綁著繃帶,乃至就連那繃帶上,都是血跡斑斑的。
牴觸就是這麼激發的。
呼!
沈梅就看到,那兩個女孩子一點點的後退,而那七八小我則是步步緊逼,一向到阿誰辦事員砸碎了一個酒瓶,然後抵住了本身的脖子。
既然是做辦事員的,必定都故意機籌辦,曉得能夠會遭遭到客人的刁難或者是調戲,天然不成能僅僅隻是因為客人調侃幾句就潑客人臉上。
絕對的妙手!
這照片上的人,幾近能夠說是臉孔全非,腦袋上纏著繃帶,鼻梁上也扒著一塊紅色的醫用紗布,四肢更是都打著石膏,說這小我是被火車給撞了都有人信賴!
不過,這個並不是重點,因為如果哪怕是調戲幾句,乃至是說露骨的話,在冇有證人證據的環境下,也冇法告狀,更彆說構成刑事案件了。
沈梅細心的看著,又過了幾分鐘,就見那幾個男人開端脫手了,此中一個靠近了那兩個女孩子,還伸手了……
畫麵中人群閒逛,大師彷彿是在看熱烈,再加上燈光,讓全部畫麵更加的不清楚了,不過團體來講大抵環境還是能夠看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