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妖妖_第十四章 隱光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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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究想起哪兒不對了!

有一種人,明顯行動可愛,明顯不像個好人,但是一顰一笑,一舉一動,竟然能竄改彆人的觀點——她就是如許的人。

紫衫女子含笑不語。

落兮拔不出劍,一隻血淋淋的手從女子身材裡拿了出來。

“落兮,算算日子,我們真是好久不見!讓我想想,我最後一麵見你,你還是奇特峰腳下,荷花池裡的一株野花吧!”

快意摸了摸大腦袋,想了想,不美意義的說:“我與族人失散,我不曉得本身的春秋,我就想看看,在這本《妖籍》裡,有冇有我的質料,我多少歲了,我排第幾名……”

我竟然連婆婆交代的事情都辦不好。

落兮像是被人揭了短一樣,冷聲問道:“既然知我來路,你又何必遮諱飾掩?奉告我你是誰?故弄玄虛算甚麼?”

“哎喲!”這一聲是快意叫出來的,她在替阿誰女子喊疼。

“當然!我為找到它,差點掉了命呢!誰想到你俄然殺出來,要搶我的東西!我不管你是誰,你多大本領,但是搶人家東西是不對的!”

我熟諳這個半路殺出來的“程咬金”,她就是我在光霧山腳下遇見的阿誰斑斕的女子。

“你是哪一起妖精?”落兮臉上掛不住了,杏目圓瞪,滿臉殺機。但是對方不慍不怒,反而滿臉笑意,又悄悄鬆鬆躲過了一劍,她能夠不知對方來頭,臨時按劍不動,但那劍上的殺機還在,劍身不竭的出低鳴。

女子不怒不惱,昂首和順的看著快意,笑著說:“這麼敬愛的小傢夥,這本書真是你找到的?”

“哼!你不是我姐姐!我已經有姐姐了!”

婆婆說,諾水河已經冇有妖的陳跡,她曉得莫之言的忌諱——此生反麵妖打交道,以是更不會派一個妖來取《妖籍》!

落兮已經消逝無影,書房裡儘是迷醉的香水味,以及女子誘人的笑。

女子仍然麵帶笑意,她不但冇有讓步,反而向前走了一步,將露在內裡的劍身吃進了身材裡,連同落兮握劍的手!

“不——不……我必然是看錯了,不會的……不會是你……”落兮說著,倉促的要逃去門外,女子不禁止,隻輕歎道:“飛雲閣,還是老模樣,莫之言,還是那麼不堪一擊。”

女子“咯咯”笑出了聲,她輕啟朱唇,聲音嬌媚多情。

是啊,落兮看不穿她,我的眼睛也看不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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