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倒冇想過這些,拉開門以後,他就進入了一個走廊,兩邊都是類似的船艙,這時候已經有一些人一樣呈現在了走廊裡,這裡彷彿是比較初級的客房,一些搭客穿戴和金飾都有些豪侈的咀嚼在內裡,但這時候,很多人在向一個方向走去,很多也拄著柺杖跟了疇昔,很快,他們來到了船麵,他們是在高出船麵的上層,向船麵那邊俯視疇昔,直接就瞥見了動亂的來源:幾個當代人正在大喊大呼。
“不曉得,你曉得?”很多想抽出【殺人】。因為對方他見過,在酒館的時候,愛德華說過他的名字:卡加,一個8歲就進入太陽遊戲,喜好屠城的瘋子。很多在此之前從冇有想過見到彆的使徒就拔刀甚麼的,在星際傳奇裡見到愛德華的時候都冇有想過,但這一刻,他瞥見這個懶洋洋地曬太陽的傢夥卻忍不住想拔刀的打動,他能感遭到對方現在的姿勢有題目,那不是一種落拓或者懶惰,如果讓很多用直覺來描述,很多對於這個男孩現在搖擺頭髮的模樣,隻想到了一個詞“殘暴”。
時候拉回到現在,抱愧,我喜好走神。
上來就要交朋友,下一句是不是,我不想和你成為朋友,你再來一句,那麼我隻好殺了你,和你的屍身做朋友?
“你好,我叫很多,你在看我的烏鴉嗎?”很多又反覆了一遍剛纔的話,還彌補了一句“我是一名工匠巫師的學徒,很歡暢熟諳你,紐特巫師。”
“不是,好吧,那不遲誤你時候了。”很多問的隻是克裡斯汀,發明不是以後,他也懶得管對方死活,卻冇想到卡加彷彿對很多很感興趣似的,“我喜好和你說話的體例,你能做我朋友嗎?”
“我之前在酒館裡,瞥見你和愛德華。你們是朋友吧,大師都說你們一起殺過人才氣一塊坐在那,我也想和愛德華坐一起。”
好吧,很多冇籌算這麼說,但是他也冇真的承諾,而是問道:“和你做朋友嗎?那我要做甚麼?”
卻冇想到這個男孩卡加竟然很高興似的,“我想殺人的時候你要幫我殺人,反過來也一樣,我們就是朋友。”
麻瓜們老是把奧秘的巫師可駭化,彷彿是因為妖怪的付與才讓我們變得與眾分歧,巫師們對此很活力,也很鄙夷這類凡人的無知,但翻閱過一些麻瓜社會裡的聰明人的著作後,越是對於這個社會體味,更加感覺,現在的巫師天下病了。
“我殺的,你叫甚麼名字,我叫卡加。”男孩的雙手背到前麵搭載了雕欄上,他身穿一件中世紀的麻布襯衣,內裡則是一件十八世紀常見的呢子外套,下身是玄色的長褲,赤著腳,他那雙腳不臟,但腳指伸開的模樣彷彿很長時候冇穿過鞋。